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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2     人气:208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NH)WZ0004


项目名称: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9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1)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将合同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供应商若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40%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狮山镇政府片区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 至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5413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22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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