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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时间:2023-01-14     人气:1223     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作者:
概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从2023年1月到6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围绕当前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打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


佛山市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12个工作组,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在省局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


由原来的13项细化到17项


行动落实更准确、高效


重点任务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①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当前出现的部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异常波动,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②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2.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紧盯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重要商品,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严格做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广告监管工作。


3.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⑤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将采取相关措施。


⑥严厉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4.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⑦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


⑧将KN95口罩、儿童口罩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加大非医用口罩企业技术帮扶力度,加强政策法规标准培训,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推动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


⑨促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企业知识产权快速获权。


⑩加大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


5.全面推动药械企业增产扩能,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指导药械企业合规生产,推动增产扩能。


⑪紧盯关键技术指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以及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督促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⑫发挥上下联动机制优势,聚焦涉疫品种线索核查。


⑬聚焦“三个重点”重点研判和线索排查,即重点品种(涉疫品种)、重点区域(农村城郊)、重点环节(采购渠道)。


⑭加强网络监测线索和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⑮加大药械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


⑯持续净化药械网络经营环境,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⑰严查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加强农村地区涉疫物资安全监管。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是当前市场监管中心工作。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统筹,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调动精干力量,把专项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市场监管执法实现接诉即办有担当,公正执法有担当,服务大局有担当,助力市场实现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向好。


大力查办案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



典型案例一


1月11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检查中发现,佛山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部分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涉疫药品及药械销售体格涨幅较大,进销差价率达120%--239.2%不等。该公司在进货价格未变化或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于2022年12月5日以来,大幅提升部分涉疫药品及药械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典型案例二


1月11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佛山市禅城区某药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药行现场摆放销售的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202140946、生产批号:20221017)中大部分无标明销售价格,且未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也无法提供上述口罩的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查验记录等资料。该药行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四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等多项法律法规,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案件正在调查中。


若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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