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永兴股份社镇北涌周边土地公开竞投项目中标公示
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镇北涌周边土地公开竞投项目租赁于2023年1月13日在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公开竞投,竞投会议结束,招标人评定以下个人为预中标人:
编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交易底价 (元/年) | 租赁年期 | 中标价 (元/年) | 中标人 |
1 | 镇北涌周边土地 | 约70亩 | 840000.00 | 5年 | 980000.00 | 罗升权 |
本公示自 2023年1月 13日至 2023年1月20日止。特此公示!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周兆铭 联系电话:0757—2335462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33391
地址: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1 月13日
项目概况
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0077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9,300.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9,300.3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 |
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9,300.3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限 3 年,即2023—2025年,其中2023 年为造林种植及抚育阶段,2023-2025年为抚育管养阶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时间段的社保或缴税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或缴税证明材料时间段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2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757-88831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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