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0077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9,300.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9,300.3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 |
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9,300.3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限 3 年,即2023—2025年,其中2023 年为造林种植及抚育阶段,2023-2025年为抚育管养阶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时间段的社保或缴税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其所提供的社保或缴税证明材料时间段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0年重点区域内采伐后未改造林地进行统一更新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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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2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757-88831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创智湾花园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创智湾花园监理
招标单位: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17时至2023年1月16日17时
创智湾花园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17时至2023年1月16日17时。
定标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定标候选人费率(%)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注册证书号 | 监理服务期期限 | 质量承诺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6820800 | 1.218 | 赵文杰/注册监理工程师44023130 | 1080个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7268800 | 1.298 | 许建军/注册监理工程师44007429 | 1080个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6949600 | 1.241 | 安长卫/ 注册监理工程师 11005823 | 1080个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57-8668935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83039263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57-82037505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邮编: 528000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57-8313005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兴华路25号佛山国家高新区(拓思)企业孵化中心4栋302、303房
邮政编码:528000
项目概况
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0112
项目名称: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2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2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并通过项目进场验收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月13日 至 2023年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如最终报价较首轮报价有优惠的,其余各项单价取其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
优惠系数=最终报价÷首轮报价
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
说明:调整后的单价和总价均保留2位小数,调整后计算总额与最后报价一致,每项单价的调整比例忽略千分位后的细微差值。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0757-85339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附件:南庄镇2023年行政执法现场安保及管理服务项目磋商相关文件.zip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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