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年窦东1号露天仓库等一批竞租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丰年窦东1号露天仓库等一批”使用权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亩) | 建筑面积 (亩) | 交易底价按占地面积计算(首年,元/年/亩) | 卫生保证金 | 竞租 保证金 (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 保证金备注编号 |
1 | 丰年窦东1号露天仓库 | 17.455 | 0 | 8000 | 20000 | 50000 | 150000 | 130100311 |
2 | 丰年窦东2号露天仓库 | 10.293 | 0 | 8000 | 20000 | 50000 | 150000 | 130100312 |
3 | 丰年窦东3号露天仓库 | 7.063 | 0 | 8000 | 10000 | 20000 | 50000 | 130100313 |
备注: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 ||||||||
租赁年限:从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 | ||||||||
租金递增幅度:租金第一至第三年不递增,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单价基础上递增5% |
二、资产经营用途:露天仓库或露天停车场使用。
三、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优先权
本项目优先承租人为:无,在申请竞投登记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
五、瑕疵
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中标人只能按现状使用,不得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具体瑕疵详见附件。
六、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
七、领取竞租文件
1.地点:(1)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
2.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7: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八、缴纳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 2月14日下午17:3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13010031+序号”字样,如竞租序号1的物业,则备注“ 130100311”字样,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九、提交竞租相关资料
1.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7:30。
3.提交要求:
(1)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瑕疵告知书回执》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提交竞租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交齐竞租相关资料并确保递交资料信息准确无误,而交齐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非等同于满足了合格、有效竞租人的基本条件,竞租人的合格性资格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招租人共同审核的结果为准,届时于开标现场公布。
十、召开竞租会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召开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
3要求:具有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十一、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
(一)防疫要求。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租人、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竞投人、投标人等),须严格遵守市、区、镇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否则不予进场,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各交易主体负责。市、区、镇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以市、区、镇官方发布为准,各交易主体应及时查看,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另行通知。
(二)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竞租规则,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出现弃标的情况,则竞租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测绘费用均不给予返还。第三方测绘公司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市合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蓬莱支行
银行账号:44477501040008691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丰年窦东1号露天仓库 | 2909.16 |
丰年窦东2号露天仓库 | 1715.45 |
丰年窦东3号露天仓库 | 1177.11 |
2.因流标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无中标人的,测绘费用于流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完成垫付,在再交易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最终承租人收回该笔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8606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委会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致各供应商:
本澄清、修改通知书是对《新源二路(吉利大道西至利源二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与磋商文件共同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一、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原文:
各网站发布的内容或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为准。
澄清为:
各网站发布的内容或时间不一致时以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为准。
2、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商务要求中的商务条款第4点“报价要求”
原文:
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下表:
注:上述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澄清为:
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1 | 道路工程 | 49251.52 |
2 | 交通工程 | 2762.99 |
3 | 电气工程 | 7061.24 |
4 | 绿化工程 | 8826.34 |
合计 | 67902.09 |
注:上述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文件中涉及的“专业暂估价”描述均删除。
二、特别提示:
1、本澄清、修改通知书(第01号)是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本澄清、修改通知书(第01号)、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书内容为准。
采购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兹有我社“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5-1号”项目经“村委代表、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以下物业合同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计租面积(平方米) | 拟出租月租金单价(元/月/平方米) | 村民就业补助(元/月/平方) | 租金递增幅度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测绘费(元) |
溶洲季华工业区仓库5-1号 | 季华工业区 | 1315.36 | 18 | 5 | 前2年不变,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单价及村民就业补助单价的基础上递增5% | 2023.1.1-2027.7.10 | 仓库 | 郑晓东 | 1788.89 |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协商对象支付。
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538606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委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季华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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