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狮山多部门护航“营商十条”,当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队”
3月16日下午,狮山镇纪委在树本产业家园举办2022年全镇企业廉洁政务监督员培训班,解读狮山两日前刚出台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下文简称“营商十条”),并就相关监督工作向与会人员作业务培训。
同日下午,狮山镇政数办、镇行政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组织首批工程建设项目代办中心“项目跟踪代办专员”开展业务培训,以立说立行的作风响应“营商十条”,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力度,赋能狮山企业发展壮大。
3月14日,狮山出台了“营商十条”,并将每月第三个周二设为镇”企业服务日“,展示出镇委镇政府问政于企业的满满诚意。
培训班上,狮山镇纪委就“营商十条”的内容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包括开展“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建土地及载体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线镇内生活服务“一图通”等等,每一条都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解读,让大家更通俗和深入了解“营商十条”。
“尊企、重企、爱企,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关注发展、崇尚创造的氛围,对于制造业大镇狮山而言,尤为迫切。”在昨日的狮山镇首个“企业服务日”中,南海区委常委、副区长,狮山镇党委书记盘石表示。
本次培训会也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盘石的这番话,并表示狮山将做实、做深“营商十条”和《狮山镇“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将之形成常态化的服务机制,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在狮山安心创大业、放心做生意。
不少与会人员都表示,“营商十条”让他们感受到狮山尊企、重企和爱企的决心,回去后将会更深入去了解措施,为企业谋求更多发展空间。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发布后,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响应,在3月18日拟定出台“强一优三”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强化服务企业机制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优化企业扶持、优化阳光执法,打造一支高质量的企业服务员队伍,切实担当起全镇营商环境建设者和守护者的使命。
在队伍建设方面,狮山市监所将通过思想观念教育、专项素质培养、服务流程优化、协同能力提升、目标导向引领、考核评估激励六大方面,探索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充分激发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培养营商服务尖兵。
在推动政务环境“阳光化”等方面,狮山市监所将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优化企业扶持、优化阳光执法三大工作效能,并成立三个企业专项服务小组,其中政务服务专项小组要当好企业准入服务员、企业扶持专项小组要当好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员、阳光执法专项小组要当好企业生态环境服务员,优化三大工作效能,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1例,汕尾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深圳报告5例,东莞报告2例。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1例,来自韩国;佛山报告1例,来自新加坡;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6例,广州报告15例,5例来自所罗门群岛,2例来自韩国,2例来自吉尔吉斯斯坦,其余6例分别来自老挝、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巴林、尼日利亚和南非;佛山报告2例,分别来自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深圳报告11例,珠海报告5例,中山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出院67例,目前在院979例。
截至3月2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2464例(境外输入7839例),其中确诊病例6526例(境外输入3704例),无症状感染者5938例(境外输入4135例)。
韶关深夜紧急提醒: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
韶关深夜紧急提醒!3月25日乘坐Z236列车的旅客及相关人员立即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3月25日乘坐Z236(自广州东到哈尔滨)当晚22时左右在韶关火车东站下车的旅客,以及22:00-23:00左右在韶关火车东站旁沙县小吃、世纪超市、兰州拉面逗留的人员(含工作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居)委、所在单位、酒店电话报备,配合落实“三天两检”期间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2年3月26日
国家卫健委:深圳、东莞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
3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介绍科学精准、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疫情仍在发展阶段,波及地市范围持续增大
当前全球新增确诊病例连续第二周反弹,我国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仍处于高位,波及地市范围持续增大,疫情仍在发展阶段。
要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
要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提高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科学组织核酸和抗原检测,推动感染者应收尽收、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彻底阻断疫情社区传播,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
北京、重庆、浙江等地疫情形势趋于平稳
山东省青岛、威海、淄博,广东省深圳、东莞等地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等地疫情形势趋于平稳。
国家医保局:
“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不高于每人次5元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
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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