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学习交流,“引进来”优化提升——从化分局赴东莞开展高质量发展学习交流
2023-02-21 9:3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与辖区电镀企业组成学习考察组,一行10人赴东莞市豪丰(麻涌)环保专业基地学习,以“走出去”“引进来”为途径,以实际行动促进、服务高质量发展。
考察组实地察看东莞市规划七大环保专业基地之一的豪丰(麻涌)环保专业基地,深入了解基地内电镀行业的治污设施工艺、智慧监控设备联网的应用和生产管理的做法与成效,并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交流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走出去”学习交流中,各企业代表均对参观学习基地的环境管理工作给予赞赏,并表示参加此次交流学习受益匪浅,收获颇多,先进企业的环境管理方式值得借鉴,为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拓宽了思路。
下一步,从化分局将联同企业“引进来”先进生态环境保护方式,一是查找自身差距,将好的管理方法应用到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去,推动企业自身技术和管理的优化改造;二是坚持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从化高质量发展。
察看学习车间治污工艺
察看学习基地污水处理站
基地整体规划讲解
座谈交流现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
(图:区水务局召开水务高质量发展大会)
2月17日,荔湾区水务局召开水务高质量发展大会,副区长游志红出席会议,区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区水务重点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广东省高质量发展视频,区水务局局长刘文峥传达学习了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区水务局科室、单位代表和水务行业企业代表先后作了发言,刘文峥对水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布置,游志红作了讲话。
刘文峥强调,要按照《荔湾区水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三大平台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等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启动水务建设管理一揽子实施计划,全力完成2023年水环境提升行动任务,以更高水平推动全区水务高质量发展,为荔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务支撑。她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干,关键在人,要满怀信心,担当作为,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共同凝聚起荔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奋力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开新局、谱新篇。
游志红充分肯定了2022年全区水务工作。他指出,市、区高度重视水务高质量发展,当前荔湾区水务投资建设形势大好,广大水务行业企业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踊跃到荔湾区投资建设,为荔湾水务高质量发展和绿美荔湾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荔湾区将用心用情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全力暖企、惠企、稳企,确保大家在荔湾放心投资、安心发展、专心创业。
游志红强调,区水务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抓住重要“机遇期”,积蓄高质量发展新势能。一是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对水务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为水务投资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要积极发挥水务职能,精心培育政务服务优势,加强与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联动,主动为荔湾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城市治理提供支持和服务,努力为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最坚实的水务支撑;三是要强化水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管控,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切实增强城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1、问:浸液式面膜应如何选择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
答:浸液式面膜产品的分类编码剂型应选择“02液体”和“10贴、膜、含基材”,使用方法应当选择“02驻留”。
2、“卡松”中的硝酸镁和氯化镁是否可以免除在标签上标识?
答:“卡松”中的氯化镁与硝酸镁不能免除在标签全成分中标识。“卡松”即《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第08825号原料,中文名称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氯化镁和硝酸镁均为构成“卡松”的主要成分之一。“卡松”中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活性成分,硝酸镁及氯化镁作为稳定剂,但硝酸镁和氯化镁含量较高,一般远高于活性成分,其不属于“在原料中添加的极其微量的稳定剂”情形。
3、问:同一原料在不同步骤阶段中使用,生产工艺简述应如何进行区分?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同一原料在不同步骤阶段中使用,应当予以区分。如1号原料在生产工艺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均有使用,步骤一、步骤二应标注“1(部分)”,步骤三应标注“1(剩余)”。
4、问:香精在成分的安全评估时,是否可以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评估依据?
答:香精为类别原料,不可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香精”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评估证据。应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原则和要求对香精进行完整的安全评估,或提供产品所用香精符合国际日用香料协会(IFRA)实践法规要求或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
5、问:生产工艺中特意添加,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化妆品包装为成品之前除去的物质,是否应当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
答:虽在生产工艺中添加,但不与加入的其他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在最终产品中不存在的加工辅助剂,可以不在标签上进行标注,但系统填报产品配方应当是生产投料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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