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佛陈路(横五路-中心路)2月28日起将进行分段围蔽施工
围蔽施工公告
近期,陈村镇正持续推进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因排水管线改造的需要,现计划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对佛陈路(横五路-中心路)主路入辅路口至中心路辅路进行分段围蔽施工。
施工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8:00。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会顺期延后。
请过往市民、车辆遵照现场交通指引有序通行,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陈村镇以水兴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
农历新年刚过,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继续关注乡村振兴,并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同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下称“省委动员大会”)召开,谋划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推动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春天到来,万象更新。已经取得乡村振兴阶段性成果的高明,在省委、市委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的新要求下,该如何守住优势、力争胜势,继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值得关注。
守好“米袋子”
扛起稳产保供重任
民以食为天,粮食稳产保供是近年来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件大事。
在制造业大市佛山,高明的粮食生产能力非常突出。作为佛山市最大的种粮区,高明2022年实现粮食播种面积9.23万亩,顺利完成佛山市下达的种粮任务。为了从根本上保障粮食稳产,高明区去年结合奖惩政策,整治撂荒地超过7600亩,撂荒地整治成效在各镇街遍地开花。
此外,高明还打造了特色农业产业,高明富硒丝苗米产业园入围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度高明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任务为2000亩,建设或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00亩。目前,高明区已经印发实施最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出该项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夯实高明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同时,高明计划今年内新增“菜篮子”基地1个、“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1个以上,完成生猪产能调控任务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进一步扛起稳产保供重任。
建强大平台
谋划建设现代都市农业试验区
2022年,高明坚持在多领域打造特色产业发展平台,例如大力建设明城镇苗迳畜禽现代养殖示范区,助推明城镇成功入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花卉产业园、富硒丝苗米产业园、吉田智慧农业科技园相继入选省级农业园区创建名单。
在此基础上,结合省委“百千万工程”中“着力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部署,高明今年明确以建强农业发展平台为主方向,着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将发展都市农业与打造农业发展平台结合在一起,是高明探索农业产业振兴迈出的新步伐。
一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都市农业发展。去年印发实施的《佛山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高明在佛山都市现代农业的功能定位是安全食品与田园城市样板区,要在安全食品供给方面体现高明担当,在三产融合和乡村振兴方面做出高明样板。
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平台持续做大做强,有利于镇、村更好地统筹优势资源,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产业水平迈向新的台阶。
此外,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对此,高明提出在建强产业发展平台过程中利用好“广明2号”白羽肉鸡种业优势,打造现代化育种基地。同时,全区还将加快落实水产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配合佛山发展绿色渔业。
在产业平台的带动下,高明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以上。
打造示范带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去年,高明举全区之力建设“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各镇街分别建设金色丰收、绿色康养、多彩缤纷、红色传承4个精华段。其中,云勇公路、明城镇苗迳畜禽现代养殖示范区道路等多条示范廊道以及坑美梯田、东门圩1475、“花田喜事”等多个示范点已有建设成效。
长期以来,城乡发展不平衡是高明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高明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心落在示范带建设上,就是要把示范带打造为提升乡村治理、完善农村服务、激活乡村经济的核心点,持续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做强镇、村产业实力,以更大力度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从城市向乡村流动,补齐乡村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党中央的重点部署,旨在紧紧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个目标,扎实推进乡村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重点打造示范带内已划定的30个示范点、15个示范廊道以及15个重要村庄。其中,金色丰收精华段力争今年内全面建成,至2025年全面完成示范带建设。
接下来,高明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省委动员大会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圩镇等多项部署,推进乡村风貌塑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展,实现城市和乡村各美其美、协调发展。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下称《药品目录》),与去年相比新增111个西药和中成药,其中包括2个新冠治疗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肿瘤药、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药品结构大幅优化。
该目录自3月1日起正式执行,谈判药品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4月1日起实施。
《药品目录》将3个药品调出,并按规定增补了部分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调整后,《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6294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1655种,医院制剂1672种。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据悉,《药品目录》中的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乙类药品。
• 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保参保人员承担,超出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价格支付。
省医保局提醒,各地要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工作,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定期报送国家谈判药品使用和支付情况;要及时将《药品目录》内药品按相关规定纳入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保障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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