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新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新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47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新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3日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新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青岗脚地块 | 4.12亩 | 1000元/亩/年 | 10年 | 5000元 | 5000元 | 合法合规使用 | 每三年递增6% |
3.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不得进行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荷城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地块不得种植桉树。该地块部分地带是林缘30米范围,严禁野外用火,承包后需到荷城林业站办理森林防火相关手续。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13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3日10时00分前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50元/亩/年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2452198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荷城街道泰和村委会良江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49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村委会良江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3日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村委会良江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大禾庙土地 | 约4亩 | 40000元/年 | 5年 | 10000元 | 10000元 | 按土地性质依法依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翻新、改扩建。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或硬底化,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不得进行建设,原有建筑不得翻新、扩建加建,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涉及耕地的(范围详见附件),不能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13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3日15时00分前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500元/年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良江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4362729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兹有我社“光明工业区A座8号商铺”项目经“村民户主会议”表决通过,对以下物业合同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拟出租单价 (元/月/平方米) | 租金递增幅度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测绘费 |
光明工业区A座8号商铺 | 龙津村 光明工业区 | 1519.42 | 28 | 递增幅度为从2026年4月1日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单价累计递增1元计算 | 从2023年4月1日至2035年3月31日止 (12年) | 超市经营 | 吕佩祺 | 2066.41元 |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协商对象支付。
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颜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016591
地址:南庄镇龙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3861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
2023年3月2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