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38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4日10:00在范洲村委会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南山仔土地 | 51.31亩 | 45000元/年 | 15年 | 10000元 | 45000元 | 合法合规 经营 | 每次递增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5%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详见附件,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地块靠近林区范围,建设过程需做好森林防火措施,并到荷城街道林业站签订防火责任书,禁止在该地块上种植桉树。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禁止擅自对原有建筑进行翻建、加建、改建,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14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1246462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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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乐从镇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综合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Y0203-22048G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乐从镇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综合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佛山市顺德区乐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东平新城吉庆道1号东平新城招商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17,729,553.9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综合管理项目):
服务类(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佛山市顺德区乐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苗木自然灾害险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范围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30,000.00 |
1-1 | 其他服务 | 第三者公众责任险 | 1.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范围执行。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购买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保额的公众责任险、其它险种包括:雇主责任险、团队责任险、个人意外险等,在项目服务期间(包括合同有效期内的非保洁时间段等)任何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向保险公司索赔,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55,000.00 |
1-1 | 其他服务 | 智慧化物业城市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物业城市要求范围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1,800,000.00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大道公园范围综合绿地养护 | 佛山大道公园范围的综合绿地养护面积约4650.28平方米 | 1.绿化养护2.绿地清除杂草3.绿地修剪枝叶4.绿地喷灌养护5.含防虫费用6.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9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36,644.21 |
1-1 | 其他服务 | 滨河景观带综合绿地养护(包括时花花田花海花镜) | 1.滨河景观带(不含龙舟二期范围、鹿岛)绿化管养:综合绿地养护496011平方米;水生植物养护6905.48平方米(须达到广东省一级养护标准)。2.龙舟广场二期(不含扣减区域)综合绿地养护面积约91249.3平方米。3.时花花田花海花境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00㎡时花的6次(2个月1次)方案设计、施工、养护,5000㎡花田花海3次景观营造(春节、五一、国庆)方案设计、施工、养护,500㎡花境的6次景观营造(2个月1次)方案设计、施工、养护。 | 1.绿化养护2.绿地清除杂草3.绿地修剪枝叶4.绿地喷灌养护5.含防虫费用6.水生植物养护7.水面打捞垃圾8.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须达到广东省一级养护标准 | 8,691,069.19 |
1-1 | 其他服务 | 滨河景观带厕所、园林设施保洁 | 1.荷村水闸至东西大涌段:仿木护栏养护71.3米。2.滨河景观带(不含龙舟二期范围、儿童公园、足球场、露天泳场周边)厕所清洁10座;雕塑养护6个;垃圾桶清洁192个;公园坐凳养护180张;标识牌养护91个;庭院灯养护944盏;凉亭养护8座。 | 1.厕所、园林设施等养护2.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 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须达到广东省一级养护标准 | 1,085,086.24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大道公园范围综合保洁类 | 佛山大道公园范围的园路、铺装场地保洁约1084平方米 | 1.园路、铺装场地养护2.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9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8,541.92 |
1-1 | 其他服务 | 中德友好园及荷村水闸绿化管养 | 1. 中德友好园区(包括东平河南岸滨河景观带小布段):综合绿地养护面积91423平方米 2.荷村水闸至东西大涌段:综合绿地养护面积8897平方米 | 1.绿化养护2.绿地清除杂草3.绿地修剪枝叶4.绿地喷灌养护5.含防虫费用6.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790,521.60 |
1-1 | 其他服务 | 滨河景观带垃圾收集及运输 | 滨河景观带垃圾收集及运输:垃圾约648吨。 | 1.垃圾收集及运输2.含垃圾分类费用3.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114,773.76 |
1-1 | 其他服务 | 滨河景观带园路、铺装场地、景观水池 | 1.中德友好园区(包括东平河南岸滨河景观带小布段):园路、铺装场地养护面积18577平方米。2.滨河景观带(不含龙舟二期范围、儿童公园、足球场、露天泳场周边)园路、铺装场地养护约91986.9平方米;景观水池养护面积约4576.85平方米。3.龙舟广场二期(不含扣减区域)园路、铺装场地养护约24598.9平方米。 | 1.园路、铺装场地、景观水池养护2.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须达到广东省一级养护标准 | 2,242,702.05 |
1-1 | 其他服务 | 安保、秩序维护、客服、接待管理服务 | 第三方安保、秩序维护及文体客服接待等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2,418,382.46 |
1-1 | 其他服务 | 滨河景观带亮化 | 滨河景观带亮化维护:洗墙灯(颜色:3000K;功率:48W)10套,洗墙灯(颜色:RGB;功率:24W)16套,线条灯(颜色:RGB;功率:12W)50套,阶梯灯(颜色:3000K<10*60度>;功率:3W)50套,太阳能景观灯(电池板:5V/18W;功率:7W;蓄电池:3.2V/20AH;磷酸铁锂电池)55套,单向壁灯(尺寸:120*120*70mm;功率:10W)2套,灯带(尺寸:1000*10mm;芯片:120LM/W以上;功率:8W/米)69米,控制器(型号:DMX512)1台、配电箱(落地式)2台,开关电源设备(种类:户外防水;电压:DC24V;功率350W)85台。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标准 | 456,832.49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晃耀(采购人代表)、习利安(采购人代表)、邓维敏、伍莹霞、潘全华、陈耀全、唐槐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计费类别:“服务”。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88,823.88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性审查 情况 | 符合性审查 情况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不通过) | 比例(45%) | 比例(45%) | 比例(10%) | 比例(100%) | |||
1 | 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佛山市顺德区乐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29 | 33.00 | 10.00 | 85.29 | 1 |
2 | 佛山市国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3.57 | 21.00 | 9.90 | 44.47 | 2 |
3 | 广东亿威特清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4.43 | 16.00 | 9.97 | 40.40 | 3 |
4 | 广东华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 | / |
无效投标情形:“广东华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97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系方式: 0757-8271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曾小姐
电 话:0757-82719663
发布人: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花洲路南等一批租赁权竞投项目网上公开竞投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单位详细名称)委托,将于2023年3月13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 13 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花洲路南等一批(出租物业名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3月 13 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 13 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 编号 | 资产 地点 | 占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年) | 租期 | 资产 权属 |
1 | 花洲路南 | 1010001 | 花洲路 | 0.97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4850元 | 5000元 | 485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2 | 原村心欧庆塘 | 1010003 | 东平 | 6.4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140800元 | 50000元 | 320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3 | 村心牛棚塘 | 1010004 | 村心 | 7.4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177600元 | 50000元 | 370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4 | 南田地之一 | 10100050001 | 南田 | 0.945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75600元 | 50000元 | 472.5元 | 半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5 | 南田地之二 | 10100050002 | 南田 | 0.66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6600元 | 5000元 | 330元 | 半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6 | 花洲路南 | 1010010 | 花洲路 | 0.24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1200元 | 5000元 | 12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7 | 村心高地墩 | 1010012 | 村心高地墩 | 6.5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32500元 | 50000元 | 325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8 | 原村心欧广塘南 | 1010013 | 陈村广顺电动叉车厂 | 2.07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51750元 | 50000元 | 1035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9 | 大基塘边 | 1010016 | 陈村广顺电动叉车厂旁 | 5.52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138000元 | 50000元 | 276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10 | 锦龙村心路口的土地 | 1010026 | 东平路1号 | 4.5亩 | / | 临时工业用途 | 312381元 | 50000元 | 225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11 | 南田沙地的土地 | 1010027 | 南田 | 0.48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2400元 | 5000元 | 24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12 | 南田地之三 | 1010028 | 南田 | 0.17亩 | / | 种植、农业、仓库等 | 340元 | 5000元 | 8.5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拟对锦龙花洲路南等一批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户口本内成员无欠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本股份社股东(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均无欠本集体任何租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 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招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不得从事养殖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及宿舍用途。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花洲路南(1010001)、南田地之二、花洲路南(1010010)、南田沙地的土地、南田地之三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原村心欧庆塘、村心牛棚塘、南田地之一、村心高地墩、原村心欧广塘南、大基塘边、锦龙村心路口的土地的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328620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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