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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J地块基础设施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时间:2023-03-13     人气:504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J地块基础设施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J地块基础设施第一阶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98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12日 0时0分~2023年3月16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 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3.2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 3.4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3.1至3.3款的要求外,应当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指派。 ⑤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支付。 3.5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经登记的进粤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人员信息--进粤企业人员”查看)。 3.6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 10时30分 - 2023年4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3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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