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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提车难,商家以不可抗力免除逾期责任行吗?

时间:2023-03-09     人气:2361     来源:佛山消委会     作者:
概述:2022年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截止时间调整为4月30日,即5月份后购车不再享受购车补贴。在政策影响下,南海区里水镇A新能源汽车......

十大案例⑨


CASE RELEASE


新能源汽车不能如期提车


或错过汽车补贴


南海区消费调解有妙招


案情简介


据了解,2022年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截止时间调整为4月30日,即5月份后购车不再享受购车补贴。在政策影响下,南海区里水镇A新能源汽车在2022年第一季度迎来了大量订单。恰不逢时,从2022年3月开始受上海疫情影响,A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的交付能力直线下降。仅第二季度,里水镇A新能源汽车商家的投诉暴增至42单,环比增长740%。


消费者集中反映问题包括无限期等待新车,或因汽车延迟交付而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汽车补贴领取等,纷纷提出商家需如期交车或退还定金的诉求。


处理过程及结果


南海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首先,结合商家实际交付能力,研究商家定金的退款流程及无法如期交车的违约责任。其次,结合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该商家车型的补贴金额均不低于1万元。与商家初步沟通后,确定了调解方向:一是退款,但消费者失去新能源汽车补贴;二是在确切期限内耐心等待,可继续享受补贴,且商家不得提价。通过多次调解,35位消费者表示愿意耐心等待商家原价交车,4位消费者表示坚持退款且获商家同意,调解成功率为93%。


律师点评


本案中,商家应承担延迟交付汽车的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


一是汽车合同签订时疫情已发生,不具有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疫情仅对合同履行造成部分影响,尚不足以导致合同直接或者根本不能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疫情等情形均不构成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至今已将近2年,国内各地新冠疫情频繁反复,该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可能会发生因新冠疫情防控而导致延迟交付的情形,故在确定新车交付时间时也应作相应的安排。因此,就本案而言,该生产厂家所在地的新冠疫情将不会导致经营目的落空,不应认定为属于不可抗力,商家不能据此免除逾期交付汽车的责任。


二是若合同约定了逾期交付解除权,消费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并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佛山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龙伟文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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