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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以旧换新”套路多,“克价”“标价”要分清

时间:2023-03-13     人气:621     来源:山水均安     作者:
概述:李女士此前反映其在均安某金饰店用30克的旧金饰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换来的只有18克的黄金首饰......

黄金消费者如何规避套路?


山水君通过真实案例


提醒大家购买黄金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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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处理】


李女士此前反映其在均安某金饰店用30克的旧金饰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换来的只有18克的黄金首饰。第二天,李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换回自己的旧黄金饰品,商家向李女士解释说现在更换的是工艺费更贵的“一口价黄金饰品”,并表示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李女士认为不合理,遂向均安市场监管所投诉。


【处理经过及结果】


均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马上开展核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针对李女士称购买时销售人员没有清楚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商家表示否认,称在提供给李女士的票据上也清楚写明了商品名称及计价方式,并表示李女士已在上面签名确认。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均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查看,经核实发现该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该黄金饰品时并没有清楚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存在故意隐瞒计价方式的情况,让李女士误认为所换饰品为同样克数。均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耐心调解,向该店负责人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强调经营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经过调解,该店负责人同意为李女士换回同等克数的黄金饰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本案中的金饰店销售人员没有履行主动告知义务,故意对消费者隐瞒黄金饰品的计价方式,存在误导消费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该金饰店的交易行为。


【消费提示】


目前,黄金首饰店内的黄金饰品分为“按克计价”和“按标签计价”两种。按标签计价类金饰即俗称的“一口价黄金饰品”,一般不以重量为单位进行销售,只标明销售价格,其样式新颖,做工精致,但含金克数并不一定高。按标签计价类黄金的手工费、创意费占了很大比例,每克售价相对“按克计价”的价格偏高。国家对黄金首饰类产品还没有出台明确的“三包”规定,在发生黄金首饰纠纷时,大多只能依靠双方协商解决。


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换购黄金时,尽量选择商业信誉良好的黄金首饰品牌店,充分了解商家的计价方式,“克价”“标价”要分清,多咨询销售人员,认真查看清楚含金量、重量等信息,审慎理性购买黄金饰品,购买后务必保留购物相关凭证。


商家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应按规定对所售黄金饰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定价黄金和计价黄金应分开陈列,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向消费者推销时,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仔细说明两者区别,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近日,广东哈士奇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消费维权服务站,均安市场监管所为其进行了授牌。


截至目前,均安辖区消费维权站增加至7个。当您有消费问题需要维权时,可就近联系消费维权站。


均安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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