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东鄱村亲仁路27号德兴大厦二楼等一批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定于2022年4月28日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举行“东鄱村亲仁路27号德兴大厦二楼等一批”招标竞投会,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 名称 |
资产 用途 |
建筑 面积 |
投标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投标底价 (租金不含税) |
原租户 |
德兴大厦首层部分 |
商铺 |
550m2 |
18万元 |
3年 |
55元/月/m2 |
曾志广 |
德兴大厦二楼 |
商铺 |
1120m2 |
12元/月/m2 |
|||
德兴大厦三楼 |
商铺 |
1120m2 |
11元/月/m2 |
|||
注:1、以上资产整体竞投,投标人需对竞投资产整体报价,招标竞投会根据各投标人对资产的报价和面积计算每月总租金,以每月总租金最高者确定为该资产中标人。 2、以上资产用途不得用作生产加工。 3、本项目的原租户对其承租的资产按招标竞投会最高报价享有优先应标权。 |
本项目有土地证【佛禅国用(2010)第1200245号】,主体建筑未办理报建手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投标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金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二、投标人的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投标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四、领取资料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索取招标详细资料。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双方签名加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
五、实地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自行查看资产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4月27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报价书
本次资产租赁项目采用于招标竞投会前提交投标报价书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7:00,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报价书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每位投标人对单个资产只能提交唯一投标报价书,如投标人开标时对单个资产出现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书,均视为无效投标,并取消该投标人对该资产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书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投标人的名称。
八、确认投标资格
请投标人于2022年4月28日9:3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须携带)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交易所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逾时确认投标资格,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九、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28日10:00在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参与招标竞投会。
十、交易须知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凡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3058309882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开标室地址: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梁先生
联系电话:8221042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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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
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
招生方案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3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对象
二、 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四、生源界定
(一)政策优待教育对象
1.根据上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
2.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3.符合条件入读镇属小区配套幼儿园(龙江中心幼儿园、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的有关居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即所占房产份额为 100%);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江镇的唯一房产;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龙江镇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房产。
(二)龙江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2日—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点击“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预报名”链接或扫码进入网页预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只允许报读一所公办幼儿园。
1.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预报名链接网址:
https://www.wjx.cn/vm/ruxlo69.aspx
2.龙江镇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预报名二维码
(2022年4月22日0:00时开通预报名功能,4月29日24:00时关闭)
(三)报名资料
1.幼儿资料
(1)幼儿户口簿;(2)幼儿出生证;
2.父母资料:父母双方身份证
3.政策优待教育对象佐证资料(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的需提供)
(四)报名时注意
1.请准备好户口簿户首页图片、户口簿幼儿姓名页图片、幼儿出生证图片,父母双方身份证图片。
2.如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请准备好相关佐证资料图片。如佐证资料较多,请提前合并成1-3张图片。
3.请保证所有上传图片的清晰度。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顺序
第一批:政策优待教育对象。
第二批:龙江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录取方式
第一批直接录取,再录取第二批。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第一、第二批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非龙江户籍健康适龄幼儿)。
七、相关工作流程
(一)公示资料审核结果
5月10日前由各园公布各类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待电脑派位的人数及名单。如家长有疑问,请于5月11日17:00时向所报读的幼儿园反馈,幼儿园于当天汇总意见并反馈到龙江镇教育办公室。随后,报名数据送顺德区公证处封存。
(二)公布结果
如需要现场抽签录取,安排抽签时间为5月18日上午10:00-11:00时,抽签结束后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册手续
1.注册时间
2022年5月25日前家长携带幼儿和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2.携带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即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
没有儿童计划免疫证(即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广东省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报名入园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5)儿童保健册(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原件;
(6)政策优待教育对象佐证资料原件(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才需要)
(7)《龙江镇 2022 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注册登记表》(详见附件1,用手机扫码下载表格,提前用正楷字填写)。
八、收费标准
小中大班保教费按4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小小班保教费按645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代收费(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据实收取。具体以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定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准。
九、有关说明
(一)对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经查实举证,取消报读资格且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双胞胎或多胞胎只用一个孩子的名字参加电脑派位,其结果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共同电脑派位结果。
(三)已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不再接受报名。
(四)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处理办法:
(1)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需进行电脑派位的,注册过程如有幼儿不注册放弃学位,则该学位按电脑派位结果的顺序顺延录取。
(2)报名人数小于学位数不用进行电脑派位的,剩余学位在插班招生时一并公布,重新接受报名。
(五)电脑派位结束后,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本方案由龙江镇教育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57-23888175(叶老师)
0757-23888721(黄老师)
相关附件
附件 1: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注册登记表
↑扫码下载
附件 2:咨询电话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0757-23888721,23888175
龙江中心幼儿园:
0757-29292741
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 :
0757-23888721,23888175
龙江供销幼儿园:
0757-23368081
家长们速过来!
龙江镇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
招生方案今天正式发布!
龙江镇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
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 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 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具有龙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借读条件的非龙江镇户籍新市民适龄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镇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属地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
(二)坚持分类分批、额满即止原则。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次为具有龙江镇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完成后,仍有一定数量学位剩余时,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要求启动第三批次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四、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是指具有龙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出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
(二)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1.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2.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是指上级下达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 号)文件,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 1 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4.政策性借读生。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5.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新市民适龄随迁子女。
6.对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
(2)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 年及以上社保,且在龙江镇已连续居住满 5 年的,或者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年及以上社保,目前在龙江镇缴纳社保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
(3)镇外市内户籍生,申请在我镇入读,需提供龙江镇自有产权房证明和在龙江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证明。
五、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时间:户籍生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5月 6 日,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5 月 26日,普通借读生报名时间待定。
(二)报名方式: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端报名网址为 http://zs.sdedu.net(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普通借读生:报名地点待定。
(三)报名资料:
户籍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跨学区户籍生除了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交跨学区户籍生证明材料。
政策性借读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另外还须将政策性借读类别对应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比如: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优教服务对象证明材料、政策性借读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普通借读生:对照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清单受理回执要求,携带必备材料,包括《龙江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历史记录、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应加分材料。
(四)现场确认报名:
户籍生:家长须于 2022 年 5 月 8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信息。
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2:00 至 5:00)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政策性借读证明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信息。
(五)录取办法
1.户籍生录取方式及信息公布。
(1)按生源分学区安排学位。
(2)当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学童入户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额满即止。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镇内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
(3)当镇内跨学区户籍生人数多于该校的学位数时,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4)文华社区户籍生除了龙江城区中心小学外可选择镇内任一公办小学。龙江世埠小学先招录世埠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龙江坦田小学先招录坦西社区、东涌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龙江旺岗小学)先招录旺岗村、排沙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若文华社区户籍生报读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按照学童入户本学区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5)逾期报名的户籍生,如所属学区已额满,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学位。
(6)结果查询:2022 年 5 月 27 日前家长可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录取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2.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方式及信息公布。
(1)政策性借读生按以下顺序录取:①高层次人才子女;②优教服务对象子女;③政策性借读生;④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2)高层次人才子女、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依据申请人工作单位(企业)所属学区对应的学校安排学位,如遇学位不足,安排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
(3)政策性借读生:
①积分办法:A.政策性借读生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一个类别(见附件 2)得分为 100 分,不符合条件的不积分。父母双方均可参与积分,父母双方同一个类别均有积分的,只计算其中一方的积分。B.第 16 类(见附件 2)近 5 年(满 5 年以上)在顺德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超 1 年加 10 分,不足 1 年不计分。C.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逾期缴交的材料不计入积分。
②录取方式:A.入学志愿相同,积分排名居前者优先安排学位。B.如入学志愿和积分排名相同,则依次根据购买社保时间长短的顺序安排学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采用抽签方式安排学位。仍未取得学位的,则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结果查询: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家长可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3.普通借读生录取办法
普通借读生由镇教育办统一划线录取,先根据全镇普通借读生学位总数和积分,从高分至低分划定镇录取分数线,然后结合借读生居住地、积分排名、入学志愿等统筹安排儿童入读,额满即止。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
六、相关部门职责
(一)镇教育办
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登记、资料录入、积分排名录取等工作。
(二)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流管中心)
负责居住证的办理、审核和积分入学统筹、计分等工作。
(三)龙江自然资源所
负责房屋产权证明的审核和计分。
(四)龙江市监所
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五)区公安局龙江分局
负责提供和核查户籍信息。
(六)社保龙江办事处
负责提供和审核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并计分。
(七)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七、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读招生文件,正确领会和把握文件要求,明确本部门任务职责。
(二)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对家长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镇教育办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四)各公办小学要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家长,耐心宣传、解释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处理来信来访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学籍制度,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重新报读将无法取得学籍。
(二)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证明材料必须在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意见为准。
(五)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六)本办法由龙江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龙江镇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
1.2022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龙江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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