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佛市监标准〔2022〕2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佛山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佛市监标准〔2022〕245号).pdf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邓倩雯,联系电话:82340669,邮箱:scjbzhk@chancheng.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9号协和大厦607室)
又双叒叕有制假售假案件?
和发布君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3月,顺德区法院提起公诉的两宗制假售假案件,经审理罪名成立。该两宗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由杨军副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带领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承办。通过检察官办案组认真细致开展引导侦查、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以及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环境,保护了群众的健康安全。
01
以旧“装”新销售金额近200万
2018年3月起,陈某从知名电器品牌“美的”的经销商及维修商处购入大量旧的或已损坏的品牌燃气灶,又另行采购了燃气灶用分火器、炉头、面板等配件,还自行印制了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纸箱、效能标识、生产许可标、说明书等全套产品“身份证明文件”。
相关“物料”准备齐全后,陈某在顺德区勒流街道租用民宅设置了三个生产窝点,雇佣了十名工人进行“拆件重装”工作。工人们先是对从采购回来的坏旧电器进行拆解,视折旧及损坏程度使用假冒配件进行更换组装,贴上假冒的品牌标识并用假冒的包装箱重新包装,经盖头换脸从而“生产”出假冒的品牌燃气灶。
陈某负责对上述产品进行销售并将严某、王某发展成为下线。至2020年9月案发,陈某销售给严某、王某的假冒品牌燃气灶达4000多台,售假金额共190多万元。而严某、王某则将低价从陈某处购入的假冒品牌燃气灶以正品名义在自己经营的店铺或网络销售牟利。
经审理,顺德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02
2021年8月,顺德公安机关在曾某、王某处起获了Hennessy XO 、Hennessy VSOP 等“轩尼诗”品牌系列洋酒230瓶,MARTELL蓝带、MARTELL XO、MARTELL名士等“马爹利”品牌系列洋酒241瓶,“五粮液”白酒48瓶,此外,在曾某、王某的客户林某处起获“轩尼诗”洋酒501瓶,经鉴定,以上均为假酒,市场价值近百万元,成功阻止了这千余瓶假酒流入市场,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王某。
然而,归案的曾某、王某均不承认有售假行为,辩称对售卖的是假冒洋酒不知情。他们早已将手机微信记录彻底清除,以为矢口否认司法机关便无从考证。
经审理,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发布君提醒:由于不法分子造假手段越来越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提高警惕,避免因使用假冒商品影响安全和健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林场的委托,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10:3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杨梅林场九公里“风柜口”土地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土地;面积约42亩(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梅林场九公里“风柜口”。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养殖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出租合同期限:20年。
(五)交易底价:450元/亩/年。
(六)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原则,一年收取一次租金。
(七)履约保证金:20000元(签订合同当天缴交至杨和镇财政专户)。
(八)投标保证金:50000元。
(九)租金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十)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详见附件)。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获得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单位必须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单位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且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本单位银行账户。投标单位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中标单位出现弃标情形,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10: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10:3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45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元/亩/年(含50元/亩/年)。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林场(业主方)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51375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仇小组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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