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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工伤保险权益申请过程中遇到争议怎么办?

时间:2022-05-01     人气:4366     来源:禅城社保     作者:
概述:工伤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争议是保持整个社会关系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工伤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争议是保持整个社会关系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保证当事人,特别是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工伤保险权益申请过程中遇到争议要学会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大家遇到了争议问题


应该如何处理呢?


小保分情况和大家说说


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待遇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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