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里水一企业未按规定排水要赔20万!
未按规定排水
里水一企业要赔20万!
各位里水老板请引以为戒!
日前,佛山市南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与里水一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20余万,该案件是南海区今年以来,第一宗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2021年9月,南海生态环境分局、里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对里水镇某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涉嫌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在调查取证后,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该厂含重金属的前处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通过私设的排放口排入外环境。该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属于无法通过恢复工程完全恢复的情形。对此,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了虚拟治理成本法,通过排水量、平均处理成本以及其他系数,最终计算出当事人应赔付的生态损害赔偿金额为20余万元。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磋商,并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法律依据、法律后果等。经过普法释法,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其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对核算的赔偿金额表示认可,愿意为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法律后果。2022年4月19日,南海生态环境分局与当事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协议,当事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将赔偿金足额转账到指定账户。
“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让生产经营者落实环保措施,守法经营,让生态破坏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综合衡量了生态破坏后果,科学计算得出生态资源损失,将有助于保护、维持、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各种功能,有效改变“环境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
接下来,里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将保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线索进行挖掘,依法严惩污染环境行为。
推进涉水违建清拆整治工作、
实地督导校园周边占道
经营现象整治行动.....
杏坛镇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5月5日,杏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峰带队强势推进清岸行动,现场指挥龙潭大涌涉水违建清拆整治工作,区清岸执法组张湛江和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陈冰林、镇联合执法组、龙潭村“两委”干部等相关人员参加。
本次拆违行动共出动20人次,拆除涉水违建面积约410平方米。经摸查,当事人在河涌边违章建设砖混结构平房用于出租,日常将生活废水及杂物垃圾直接排放到河涌,对河涌水质及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对此,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再出重拳,铁腕整治。
拆除行动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多次上门走访该违建出租屋主、租客,积极劝导、耐心宣讲清岸行动相关政策,最终成功争取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当事人和租客自愿配合清理搬离,确保本次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胡永峰强调,要坚持用铁腕手段整治河涌两侧护河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进一步打开河岸连片生态空间;要继续深化涉水违建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整治,确保达到“减存量、扼增量”的效果;要不断提升群众的参与意识,将清岸拆违的实际效果外化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引导群众共同打造和保护河岸良好生态空间,确保整改长效。
接下来,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弘扬“冲锋舟”急流勇进的拼搏精神,铁腕推进“清岸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涉水违建、侵占水体、破坏堤围等乱象,真正实现还河于民、还岸于民、还景于民。
同日,杏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峰带队到杏联中学及杏坛实验中学,对前期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实地督导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现象整治行动,现场强调必须强化整治力度,确保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为镇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镇综合执法办主任陈冰林及镇联合执法组、杏坛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参加。
当天,镇联合执法组持续开展主干道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企业17家,店铺3家,其中整改12家,发出整改文书2份。
随后,杏坛镇综合执法办主任陈冰林组织联合执法组全体组员召开工作会议,对联合执法组上阶段工作的整治成效表示肯定,随后就如何细化联合执法责令文书、如何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效展开了讨论。
会上,陈冰林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组的优势,推动涉水违建整治、主干道环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光华农贸市场违建清退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并表示下阶段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组员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激情,从严、从实、从快地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整治任务。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2-01399
二、项目编号:440606-2022-01399
三、项目名称:2022年至2024年北滘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三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至2024年北滘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包组2)):
1.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广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居委会德元路2号汇峰名居4座702房;
3.中标(成交)金额:14883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至2024年北滘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包组2)):
服务类(佛山市顺德区广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吴婉丽、邓路、胡明书、彭力
采购人代表名单:周达贤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至2024年北滘镇农村会计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包组2)):1.89064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和商务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最终评标得分结果如下: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跃进中路155号3楼
联系方式:0757-26333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联系方式:0757-273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27330790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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