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乐从镇葛仙路道路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镇葛仙路道路二期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与现状葛仙路接顺,终点至东箭集团新建厂房,全长约538m,其中东八路以北路段按规划道路宽度25m实施,东八路以南路段近期暂按13.5m路宽实施,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与海绵城市建设。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8037975.34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起点与现状葛仙路接顺,终点至东箭集团新建厂房,全长约538m,其中东八路以北路段按规划道路宽度25m实施,东八路以南路段近期暂按13.5m路宽实施,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与海绵城市建设。
主要工程内容:对已部分施工路段(AK0+00-AK0+164.021以及BK0+000-BK0+008.5),需清理覆绿土方、新建车行道路面面层与基层、新建人行道、新建雨水口与维护井盖,并兴建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照明与绿化;对未展开施工路段(BK0+008.5-BK0+372.963),需全部新建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所包含工程内容。本项目新建雨污水主管采用单侧布管形式,雨水管径薇DN800-DN1250,污水管径薇DN400,主管总长约为73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1月至 2022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7-283317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757-22317163
电子邮件:341070689@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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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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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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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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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05月12日00时 至 2022年05月15日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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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2日00时 至 2022年05月15日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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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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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1.90 | 周鑫辉/CS105100121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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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92 | 古文山/CS181300532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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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88 | 刘天顺/CS171200441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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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93 | 冯凯/CS101100232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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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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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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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883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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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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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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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8618232,88620838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邮编:5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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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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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绮露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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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沙堤机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周边建筑立面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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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佛山沙堤机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周边建筑立面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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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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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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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05月11日17时 至 2022年05月16日17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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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沙堤机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周边建筑立面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1日17时 至 2022年05月16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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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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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347,438.24元 ;投标费率:82.74% |
陆凤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09382 | 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18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执行。 |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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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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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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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1807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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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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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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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6314017、0757-81631273 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政编码: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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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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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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