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1-440605-04-01-421927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21台电梯成套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供货、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报装、报验)及领取电梯检验合格证、两年质保期的电梯免费维保及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数量以报价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供货工期:按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分别考虑,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排产款之日起的40日历天内,应将供货合同项下本批次的电梯设备及其配件完好运至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或书面指定的其他地点及位置。如供货时间有变化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安装工期:按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分别考虑,电梯的安装工期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经招标人确认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的50日历天之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的3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技监部门的验收和出合格证,且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07,519.01(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项目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共计21台电梯成套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供货、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报装、报验)及领取电梯检验合格证、两年质保期的电梯免费维保及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数量以报价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资质;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生产许可明细表(包括许可子目、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未标明为B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相关证明材料;
4.2.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含安装的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注:制造许可证中标准B级及以上资质或涵盖以上安装许可内容均可);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5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6月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6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26682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1902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7-82030818、13929986584
电子邮件:fsjz8888@163.com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价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出让文件。
五、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2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13日10时止。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6月11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买。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需要到交易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联系。
七、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0757-81253005、86369923
(二)系统使用咨询:吴先生0757-83991581
(三)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概况
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2018
项目名称: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55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履行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设计、系统调试、交付使用并验收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 准来认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智慧安全特色小镇客厅宣传展示布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3日 至 2022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上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联系方式:0757-85575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20-8322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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