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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15     人气:96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1-440605-04-01-421927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1-440605-04-01-421927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21台电梯成套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供货、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报装、报验)及领取电梯检验合格证、两年质保期的电梯免费维保及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数量以报价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供货工期:按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分别考虑,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排产款之日起的40日历天内,应将供货合同项下本批次的电梯设备及其配件完好运至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或书面指定的其他地点及位置。如供货时间有变化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安装工期:按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分别考虑,电梯的安装工期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经招标人确认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的50日历天之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的3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技监部门的验收和出合格证,且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07,519.01(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佛山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首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项目土建总包范围划分的一标段、二标段共计21台电梯成套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供货、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报装、报验)及领取电梯检验合格证、两年质保期的电梯免费维保及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具体数量以报价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资质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资质;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生产许可明细表(包括许可子目、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未标明为B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相关证明材料;


4.2.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含安装的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注:制造许可证中标准B级及以上资质或涵盖以上安装许可内容均可);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5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6月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6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智慧陆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26682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1902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7-82030818、13929986584


电子邮件:fsjz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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