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及土方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一期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道路及土方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港。
2.2 项目建设规模:(一)包含一期建设用地的场地平整工程和“两横两纵”道路工程三个子项目,其中,“两横”指海港路(二期)和红云路(二期),“两纵”指学海北路(二 期)和鹅影路(二期)。主要工程量如下:
1、一期建设用地的场地平整工程占地面积约为 131.81 公顷。
2、“两横两纵”道路工程:
①海港路(二期)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 X521、东至规划路,道路总长约 2.38 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30 米,设计速度采用 30km/h。
②红云路(二期)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 X521、东至鹅影路,道路总长约 0.52 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路基宽 40 米,设计速度采用 40km/h。
③鹅影路(二期)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红云路、北至规划路,道路总长约 1.11 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基宽 30 米,设计速度采用 30km/h。
④学海北路(二期)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红云路、北至规划兴云路,道路总长约 1.08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路基宽 40 米,设计速度采用 40km/h。
本次设计涉及的专业主要包含:道路及土方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场地平整、综合管廊等。项目建安费约74624.29万元,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暂定价为1155.41万元。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如下:
(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岩土工程勘察以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服务等内容。
(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后续服务等内容。
2.3勘察及初步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
(1)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需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 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5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不集中参加会议,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招标人当场检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1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775893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3号雍翠新城君临24座43号101
邮编:528131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7-87783789
电子邮件:33411967@qq.com
1.招标条件
110kV龙新线#6至#9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110kV龙新线#6至#9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拟对原110kV龙新线(同塔退运线路1回)#6-#9双回线路行进行迁改。
新建部分:新建双回路钢管杆3基,新建双回路铁塔1基;‚新建110kV龙新线(同塔退运线路1回)#6-N1-N4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0.7km,导线采用JL/LB20A-400/35;ƒ调整龙新线(同塔一回退运线路)N4-#11双回路导地线弧垂0.75km等;
拆旧部分:拆除110kV龙新线#6-N1(同塔退运线路1回)段双回路线路0.53km,导线为LGJ-240/30,地线为LGJ-70/40;拆除110kV龙新#7、#8双回路铁塔2基;
通信线路工程:架设2根24芯OPGW通信光缆,含金具、接续盒、余缆架、光缆测试、搬运等工作;
视频监控工程:安装球机、主机控制机、太阳能控制系统、客户端系统、线缆,测试、搬运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文件。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152562.8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110kV龙新线#6至#9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拟对原110kV龙新线(同塔退运线路1回)#6-#9双回线路行进行迁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52562.88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kV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1】15号文(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12 个月,即2021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施工员 2 名,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提供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为拟派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施工员不能互相兼任。②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③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④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 528318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0757-238887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805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757-22660424
电子邮件: 642973611@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胆道外科内窥镜摄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H2205G
项目名称:胆道外科内窥镜摄像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胆道外科内窥镜摄像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胆道外科内窥镜摄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胆道外科内窥镜摄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5)供应商须具有涵盖投标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7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自行密封)前往开启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6月7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方式:0757-82285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莎莎
电 话:0757-8228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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