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流程缩短至5天
“5天内就完成了我们公司的车辆外观检验、台账资料审核、现场勘验等一系列流程,这个速度必须点赞。”禅城区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顺利拿到《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和所属30多台车辆的《佛山市建筑垃圾准运卡》,为禅城城管部门高效率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点赞。
禅城城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时,需要的台账资料较多,对企业停车场等业务场所要求较高,流程也较长,需要20天左右。为努力实现申请单位少跑腿,提高办证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禅城城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贴心服务企业,核准流程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
主动服务,提高办理效率
禅城城管执法队员主动提供服务,持续跟踪区内在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情况。在企业原有运输核准文件到期前,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并主动预约,上门提供服务。对车辆运输运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运输管理制度、运输行业行政管理制度、车辆定期质量保养台账及车辆停放场所等相关核准条件及资料进行“一站式”核查。
同时,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将申请材料和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并现场指导企业如何整改完善,提高审批效率,帮助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尽快获得核准。
政府买单,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申请《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核准时需提交所属车辆的《车辆常规检验记录表》。禅城城管在确保车辆外观符合佛山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的情况下,对车辆外观检测规则进行调整。
为更好地对禅城区内在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并切实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从2021年10月开始,由原来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方式,调整为由禅城城管统筹管理,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为区内各在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提供车辆外观检测服务,统一建立台账。
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禅城城管为867台在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提供了外观检测服务,共为企业节约相关费用32.79万元。预计每年可为区内在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节省相关费用约40万元。
严管重罚,规范市场秩序
为确保禅城区内全体在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及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禅城城管重拳出击,牵头在区、镇(街道)两级建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组,采取“5+2”、“白+黑”等方式,加大对使用“野鸡车”、不合格渣土车、未经核准运输车辆等违法、违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禅城城管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20宗,共处罚款24.43万元。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禅城城管将秉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责任和使命担当,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减负提速”,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助力禅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5月16日,禅城区召开2022年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区委书记、区长严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禅城区委区政府将毫不动摇支持企业,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时艰。企业要坚定信心,保持韧性,积极应对克服挑战,禅城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保障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此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主题为“新形势、新思维、新发展”,天安新材料、海天味业、金意陶、日丰、东鹏、新明珠、睿江云、佛山农商银行等10多家企业负责人踊跃发言,围绕行业发展、市场开拓、人才政策、营商环境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将一大半时间交给企业谈思路、讲困难、谋发展,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宣讲政策干货、倾听企业心声。针对目前部分企业面临供应不稳、物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严峻挑战,严冰表示,区委、区政府正在全力以赴穷尽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希望禅城广大民营企业要坚定信心。
会议强调,禅城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保障只会加强、不会减弱。一是政策扶持只会加强、不会减弱,近期将陆续出台服务业领域企业、“四上”企业的纾困政策和扶持办法,以及总部经济、数字经济、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等惠企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深化政策兑现改革。二是“两链”保障只会加强、不会减弱,聚焦重要物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建立“白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协调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帮助企业保订单、保生产、保经营。三是要素供给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全力协调保障要素供给,破除企业发展的卡点堵点,解决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用能难等问题,让企业减负前行。四是政企沟通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持续用好“区长直通车”平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做到“企业有需要、我们马上到,企业有期盼、我们马上办”。五是法治环境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企业主体健康发展,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近日,根据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便民利企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出台《关于对部分公证证明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10类证明材料纳入容缺受理公证事项清单,提高公证服务质效。
据了解,在该项制度出台之前,珠江公证处已提前探索容缺受理工作,先后受理了2宗类型相似的遗产继承公证案件,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了容缺受理,解决了公证当事人实际困难。
此次新出台的《规定》明确了容缺受理的适用情形、适用原则和工作流程。当事人向珠江公证处申请办理相关公证,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部分欠缺的公证服务事项,在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公证受理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交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交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公证书。
《规定》制定了全省首份容缺受理公证事项清单,包含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权利凭证遗嘱原件等10类证明材料。同时,《规定》还建立了容缺受理监督责任。公证机构若发现与承诺事项相违背的现象,需将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实承诺的行为作全面记录,定期通报市公证协会;相关主体不得再次适用公证证明材料容缺受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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