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第二次)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第二次)竞投公告
HCN2022-076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6月1日10:00在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码头地 (土名)土地 |
约8亩 |
30000元/年 |
5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
20000元 |
5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一年一付;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地块引进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程序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评资料,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建设,且须落实好相关污染治理设施。该申请在堤围上,如建设使用等应向区住建水利职能部门审批;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6月1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2086411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近日,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美丽共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2022年第一季度评选结果发布会。
在这场评选中,南庄村、醒群村等10个村入选“红榜”先进村,分别获得40万元奖励。河滘村、堤田村等6个村入选进步村,分别获20万元奖励。由于各村本季度的得分均超过80分,按工作方案规定在本季度没有评出黑榜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评选到现在已是第三个年头了,禅城每个季度都会发布评选结果,表彰先进,提升本土乡村的人居环境。
会上,禅城也通报了佛山市2022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结果禅城区方面的情况,禅城区无论是区级层面还是村级层面都取得不俗的成绩。
根据通报,在市对区检查得分方面,禅城区排名全市第一;未完检镇检查得分方面,禅城区南庄镇排名全市第一;完检镇检查得分方面,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全市第一;明检村得分方面,南庄村获评全市第4名;暗检村得分方面,醒群村获评暗检全市第2名。南庄镇、石湾镇街道,以及南庄镇南庄村、醒群村分别获得市100万元奖励资金。
“希望各先进村要用好财政奖励资金,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的表率作用。”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邓建忠表示,接下来禅城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细致全面,要迎难而上,要长效治理。各村要在“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中不断努力、持续进步,将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此次发布会,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醒群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关于顺德区北滘镇莘村中学(初中部)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北滘镇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9月1日起,顺德区北滘镇莘村中学(初中部)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校执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在校初中学生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收取。学校办学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莘村中学招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定。北滘镇教育办将按有关规定,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稳定,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品牌辐射作用,以高质量的办学成果,回馈社会对莘村中学的关心和厚爱!
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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