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佛山接湖北荆州籍乡亲“回家”!
湖北是佛山劳动力重要来源地,佛山始终惦记着滞留当地的务工朋友。随着湖北省疫情形势持续好转,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迅速启动“点对点、一站式”集中接送湖北籍务工人员返岗服务。
3月21日晚,首批荆州籍务工人员乘坐返岗专列从荆州出发顺利抵达广州南站,并由佛山人社部门安排车辆接驳送回佛山,他们将继续融入佛山创造美好生活。
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率队到广州南站迎接务工人员
广州南站接站现场
广州南站接站现场
美的集团企业方队
此次抵达佛山返岗的湖北荆州籍务工人员来自荆州市荆州区、沙市、监利、公安、江陵、石首、松滋、江陵等县市区,将回到美的集团、溢达纺织、新宝电器、博智林机器人、伊戈尔电气、群志光电、华昌铝厂等多家企业工作,其中超过一半为美的集团所属公司员工,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增产达产及时补员。他们当中有的是携家人一起来佛山,彰显佛山、湖北一家亲。
随着湖北疫情形势好转,佛山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广东、湖北两省省委、省政府签订推动疫情期间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合作备忘录的新契机,主动对接广东省人社厅、湖北省内市县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提前谋划,向我市企业收集梳理大批待返岗人员名单,提交湖北当地人社部门逐一核实,进行“点对点”精准组织发动,并落实好健康码申领、人员送站和随车服务等工作。此次接送服务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从建立入佛返岗清单、筛查出行名单、开行返岗专列、接驳送达目的地、健康跟踪管理等关键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组织输送和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
近期,我市通过组织开展“点对点”返岗专车专列活动,打通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全链条,目前已组织35趟专列共接回3200多名务工人员,采用专车等形式接回务工人员约4.5万人。
接下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把安全接回湖北籍务工人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采取高铁专列、大巴专车专线等“点对点,一站式”返岗服务的方式,迅速打通湖北籍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的“最后一公里”,并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关怀,让他们有活干、有钱赚!
禅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累进加价收费的报送工作,一年一申报,年报送时间为当年的2月底前。疫情期间,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的申报时间延长1个月,延长至3月底之前。相关企业要留意!
哪些非居民用户需要进行报送?
本市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一)年实际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
(二)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的生产企业。
非居民用水户指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公共服务等过程中,通过公共管网使用自来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2020年度禅城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水户名录》及《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
报送方式
2020年3月31日前,下载并填写《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盖章后扫描发邮箱:swwsk1@163.com或将纸质版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83990350;潘小姐,83990032)
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的征收
(一)征收周期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水企业的抄表计费水量,定期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情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以两个月为1个核查征收周期。
(二)征收标准
1.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10%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警示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下一个核查周期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10%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缴费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该周期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1倍加价计收水费。
2.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10%以上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缴费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并按照以下标准累进加价计收水费:
(1)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20%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1倍计收水费;
(2)超计划(超定额)用水20%以上不足40%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2倍计收水费;
(3)超计划(超定额)用水40%以上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3倍计收水费。
未超出计划(超定额)用水的部分仍由供水企业按照基本水价计收水费。
(三)征收方式
禅城区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由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征收,并委托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收费。
为了不影响你的正常用水,需要进行报送的小伙伴们,记得及时进行报送哦~
相关资讯知多D:2018年7月起,佛山市实施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政策。
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有关意见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5〕8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佛山市制定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8〕25号)。
文会里嫁娶屋在市区福贤路文会里36、38、40号,此种建筑古代佛山为数不少,但并非一种专门建筑,多以大型宅第建筑群充任。该组建筑始建于清初,原是聚居此地的杨氏家族大型宅第建筑群,清中叶后,房产一度易主,逐渐作为固定的嫁娶屋供出租用,直至民国初年。明清时期,佛山人口密集,绝大多数人家的房屋极为挤迫,婚嫁喜事又注重形式,务求热闹,但苦于无从铺张。随着佛山清代社会商品经济意识渐浓,嫁娶屋作为一种专供出租操办婚嫁喜事的场所,遂应运而生,在古镇里巷中越来越普遍,并形成一种相沿已久的习俗。该建筑群既豪华体面,又整齐美观,左右各有铺石小巷纵贯首尾,两旁还配置多个居室、厨房、储物房等备用。主体建筑坐南向北,门厅、大厅、居室三进沿纵轴线排列,为三进院落四合院式平面布局,各建筑均硬山顶配锅耳式封火山墙,三开间通面宽11.2米,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头进门厅亦称轿厅,作婚礼时停轿之用,大门为“回”字门口,以砖墙间成左右次间门房,外墙为平整光洁的水磨青砖,前檐下为一大片雕工精细的砖雕装饰;后檐用檐柱并有三架梁,于居中置大型木雕屏风,上抵屋顶,其上各种美伦美奂的木雕装饰构件,无不显出其豪华气派。二进大厅进深三间,是一个宽敞雅致、设计和造工十分考究的四柱大厅,前后开敞式,各有大型通栏木雕隔扇。前檐廊为轩廊式卷棚顶,厅内梁架为抬梁与穿斗混合式结构,木雕装饰构件如花架、隔扇、雀替以及花牙子等均工艺精湛,富丽繁褥,充分展现其精心营造的高雅气派。三进居室则与一般住宅格式一致,平面为“三间两廊”式布局,硬山搁檩架构。各建筑均有侧门与小巷相通,目前虽局部略有改动,但原貌相当完好。清代时,建筑群内各种家居设置、厨房、餐具、台椅、台围锦帐等一应俱全,而且还备有“新房”和多间客房、厢房等任凭使用,屋前的地堂还可搭棚唱戏,热闹一番。租客有如身处高贵的大家庭中,婚礼的全过程可在此园满完成,从而深受大众的欢迎。
今市内所存嫁娶屋旧址,以此家最为典型,不仅是佛山古镇独具特色的民俗文物,而且又是具有较高建筑和艺术价值的宝贵实物资料。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