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治安管理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性质的编外合同工。招聘人数116人,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和调配。由于本次招聘的岗位用工条件特殊,要求应聘人员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对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体力、耐力要求高,此次招聘岗位适合男性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应聘人员有特殊工作经验或者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染鲜艳彩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自觉戴好口罩并按工作人员指引做好防疫工作。
2.报名地点:荔湾区公安分局警辅办(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公安分局大院一楼)。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交工作人员核验: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警辅办收存不退还,下同);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二)考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通知要求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其中,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要求达标,体能测试不达标的应聘者视为考试不合格。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视为考试不合格(直接淘汰)。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的掌握。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求职动机、思维反应、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考生视为考试不合格。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体能测试结果、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分,以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于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经考察,发现应聘者因各种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和待遇
应聘者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广州市和荔湾区临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内容,报名时要如实向用人单位填报和提供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20-81548711(上班时间),联系人:王警官。
金色华章山河颂
5月11日,“金色华章山河颂——陈金章捐赠美术作品展”在广州市文化馆新馆翰墨园“陈金章美术馆”隆重开幕。本次展览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办、广州市文化馆承办、岭南画派纪念馆协办,共展出陈金章先生赠予广州市文化馆的62幅创作和写生作品。通过展览的形式传达先生的艺术理念和情感,推动中国画展现新气韵,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艺术素养和审美判断。本次展览将持续至6月26日。
陈金章
陈金章先生,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岭南画派第三代领军人物。先生的山水画,承自“岭南画派”高剑父、关山月、黎雄才诸先生,并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形成浑厚又秀雅的创作风格,将岭南派山水画“跨山越海”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更难能可贵的是,先生从教几十载,培养了陈永锵、张治安、周彦生、刘书民、陈新华、万小宁、苏百钧、李劲堃、朱永成、方楚乔等一大批行业翘楚,桃李满天下。1989年9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15年12月曾荣获第二届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
陈金章
山水画精品与广州城市文化空间相融合
据悉,为了更好传承和发扬老先生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寄托在画中的艺术灵魂,广州市文化馆在新馆翰墨园特设“陈金章美术馆”陈列先生画作。人们常说“风景如画”,画亦是亮丽的景观,讲究自然和人文相得益彰。先生的精品力作与风景如画的广州市文化馆新馆翰墨园堪称天作之合,让市民朋友们在休闲中接受高雅艺术的熏陶,在观展同时享受山光水色的美丽景致。
陈金章先生画作在广州市文化馆展出,李劲堃认为,这些画作将使文化馆更具文化氛围、更具艺术魅力,“艺术和空间相结合,让市民可以欣赏到建筑园林之美,也可以看到画中的景色,画作内外相互之间的欣赏,可以增添大家对自然的好感、对艺术的好感,从而提升自己的修养。”
广东省中国画学会副会长方楚雄表示,“陈金章先生将这么多精品力作捐献给广州市文化馆,这是一种大爱的精神,是非常感人的。”方楚雄认为,“这批画作都是陈老先生的创作精品,他的作品能有一个固定陈列的地方非常可贵,可以提升广州市文化面貌,让市民能欣赏到艺术精品。”
陈金章:我为作品在社会里发挥作用感到安慰
遵循乃师关山月、黎雄才先生“不动就没有画”的教导,陈金章先生走遍祖国名山大川,饱览天下胜境,并以极大的热诚投入写生,并从师造化中体悟古人的法度和情感,寄托于成千上万的画稿中。同时,更加重视心灵“妙悟”、追求内在超越,“养得胸中宽快,意识悦适”,因此,他笔下的山水画,既同自然妙有,又自探灵苗、独出机杼。观先生画作,气象恢宏,意境幽深,雄壮跌宕的笔势表现壁立千仞的峭壁、断崖、峡谷所产生的崇高感,和笔法细腻、森严、雅致的皴、染以及层层积墨、设色产生的优美感并存,可谓既有慷慨激昂,也有低吟浅唱。
陈金章先生在对传统笔墨巧妙运用的同时吸收西洋绘画的优点,并融会在自己的创作中,使画面既有现实感,又极有时代气息。先生的代表作品《南方的森林》入编《中国现代美术全集》,《暮韵图》入编《百年中国画集》,《长江的黎明》获中南五省美术作品展一等奖,《龙腾虎跃》《枣园春色》均获广东省美术作品展一等奖。
为弘扬岭南画派艺术特色,以精品力作激发文艺新活力,陈金章先生将个人画作135幅捐赠予广州市文化馆收藏。本次展览精选出其捐赠作品中的36幅创作作品和26幅写生作品。陈金章先生表示:“一个艺术家最重要的是以创作为中心,作品是立身之本。把这些自己创作的作品留给国家、留给社会是我最大的心愿。作品能够在社会里发挥它的作用,我感到非常安慰。”
“陈金章先生无私地将自己几十年来创作的精品力作一百三十多件赠予广州市文化馆,充分体现了陈金章先生高尚的人文情怀和对祖国文化事业的满腔热情。”广东省文联主席李劲堃表示。
精品画作
不要错过
本次展出作品为陈金章先生精品画作,包含《报春图》《风雨越千年》《江峡帆影》《太行春暖》《悠悠岁月》《云山图》《江山无尽图》等。
其中,《报春图》创作于2004年,作品通过木棉树热烈、希望、未来的美好寓意,象征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取得的巨大进步,同时也开创了岭南画派画木棉的新手法。红棉是广州的市花,为了完成这幅作品,老先生几乎遍“访”全广州的木棉树。苍劲的木棉花怒放,远处云山雾罩,流泉飞泻,清晨时红棉树里鸟儿轻啼报春,带来一股春意盎然的力量感,彰显着广州包容、进取、向上的城市气质。
《报春图》
创作于2007年的《春夏秋冬》四联屏,是最能体现陈老先生晚年创作心得的作品,在这幅作品中,通过简洁的画面和细腻的笔触,春天的清丽、夏天的水流、秋天的丛林、冬天的大雪跃然纸上。
《春夏秋冬》
增强外资来穗投资经营
“一拿到了《国际税收事项确定性服务意见书》,我们就马上紧锣密鼓地开展起系列重组业务了,5月份以来进展非常顺利!”5月11日,记者获悉,新加坡某运输集团广州子公司财务吴小姐近日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收到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开出的确定性服务意见书。据了解,这也是广东省内第一份线上申请并出具的确定性服务意见书。
税收成本是跨国企业集团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纳税人均希望就未来跨境交易行为的政策适用取得税务部门的确定性意见。广州税务率先推出全流程线上办的国际税收事项确定性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提交诉求即可得到回复。
此项服务同时面向拟实施复杂跨境交易的境内外企业和个人,针对取得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税收协定的常设机构判定、受益所有人判定、财产收益条款适用等纳税人需求较高的跨境税收复杂事项,提供税收政策适用的确定性服务,有助于增强外资来广州投资经营的信心。
据了解,该新加坡运输集团为整合优化集团在华业务,拟在广州设立区域总部,并开展系列重组,希望事前确认该一系列重组事项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本次重组业务复杂且涉及金额大,集团对是否推进相关事项存在疑虑,我们需要更多的确定性。”吴小姐表示,集团财务部门在线上向广州市天河区税务部门提交了申请及相关资料,获得了税务部门的确定性结果,“这个服务帮助公司有效降低了运营风险,更利于公司做好长远规划,我们有信心能走得更好更稳。”
国际税收事项确定性服务“线上办”是广州市税务局今年推出的“穗税春风惠民12条”便利化措施之一,是助力广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项积极探索。根据纳税人的诉求提供个性化全环节服务,有效帮助纳税人消除跨境交易的税收不确定性风险,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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