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某单位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3FSCS0401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某单位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57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领购采购文件
1、报名及领购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名及领购采购文件方式:
(1)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或通过向(huaruichengfs@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的,需标注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登记成功。
(2)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禅城区南堤路48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禅城区南堤路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81019488
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发布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2日
杨和镇清泰村七组股份经济社石街岭、低田地块出租,已于2023年5月12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招标投标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的物 | 合同期限 | 交易底价(元/亩/年)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元/亩/年) |
上巷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铺下、三层、旅业楼房屋出租 | 石街岭地块(约10亩) | 10年 | 2000 | 流标 | |
低田地块(约30亩) | 10年 | 2000 | 叶卫珍 | 2000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9日
如对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5月12日
项目概况
“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0978
项目名称:“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5,454.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5,454.9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55,454.9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带三道”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公厕新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期间网页截图并承诺信息真实,接受采购人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7)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响应文件提供网页截图)。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文二东街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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