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招投标核准〔20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2.2.1 本项目位于广佛工业园内,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路线西起于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东止于狮山工业园规划纵二路,路线全长约450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标准段路幅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
工程具体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
2.3 服务期: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的总服务周期为6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及效果图;
②②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
③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④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及最终成果文件;
⑤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2.4.1本工程为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各均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缆沟工程、电力箱变工程等专业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期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64100.00元,工程勘察费投标费率上限为0.76 %;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15015.00元,工程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3.21%。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
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即: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具备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道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应采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 6月 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招标人同期有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进行招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102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电子邮箱:fsswk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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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大沥镇截污管网完善工程A片区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2016〕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沥镇截污管网完善工程A片区(第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主要对大沥镇A 片区,大沥镇东区社会管理处辖区及西区新建排水管道新建配套建设检查井等排水设施,以及铺设污水管道引起的现状道路开挖及修复、交通疏导及施工围蔽、管线迁改与保护等配套工程,设计规模为新建排水管道总长约1.16公里,管径DN400~DN500。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4 本项目监理费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0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从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大沥镇截污管网完善工程A片区(第二标段)施工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主要设备监造、调试、验收、消缺、保修;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þ固定费率包干。本工程监理费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的信用分值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4.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4.7.1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4.7.2 监理员:至少1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
4.7.3 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兼任。
4.7.4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5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6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方 式:0757-855282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7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卫华、吴英权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1.招标条件
明城镇城市学院地块平整场地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济【2021】02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明城镇城市学院地块平整场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需要平整的地块合计282.27亩,利用场地内挖方回填平整,地块总挖方量为73406.10m3,填方量约为186114.50m3,平整完成后全面积覆盖遮阳膜,彩钢板围蔽共830.00m。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61477.0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需要平整的地块合计282.27亩,利用场地内挖方回填平整,地块总挖方量为73406.10m3,填方量约为186114.50m3,平整完成后全面积覆盖遮阳膜,彩钢板围蔽共830.00m。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二维码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57-8883134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嘉欣
电 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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