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二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二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二项目(详见清单)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2.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20日历天。
3.养护期:12个月。
4.最高报价限价: 2255648.63 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绿化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共有74株树木,需要迁移56株树木,砍伐18株树木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2255648.63 元。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如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会导致报价无效。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2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 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2%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梁伟锋
联系电话: 1359064046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三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组团三项目(详见清单)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2.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20日历天。
3.养护期:12个月。
4.最高报价限价: 162402.55 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绿化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共有30株树木,需要迁移24株树木,砍伐6株树木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162402.55 元。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如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会导致报价无效。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2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 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2%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梁伟锋
联系电话: 13590640463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图:修复后鱼栏大街13号对出水泥路面)
(图:修复后鱼栏大街14号对出水泥路面)
近日,昌华街道接到居民反映,鱼栏大街13号居民门前水泥路面断裂,出现裂缝和坑洼,鱼栏大街14号对出部分水泥路面存在破损情况,造成路面水泥板块交接出存在一定的高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昌华街道社区建设办收悉后,对此高度重视,社建办主任联合如意坊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情况。经了解,原鱼栏大街13号路段原为珠江河道,后因填河造陆建立楼房,由于水质、地质等原因影响导致发生地陷,若不对该处进行修复,破损情况可能愈发严重引发安全问题。鱼栏大街14号路段多处水泥缺损问题若不进行修复,容易绊倒过往行人及自行车。为打造安全社区,及时回应居民诉求,解决民生问题,昌华街道社区建设办协调施工队对鱼栏大街13号居民门前、14号对出路面进行修复,平整坑洼路面,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居民安全。
昌华街道将持续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民生难题,打造邻里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平安社区,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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