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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29     人气:45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

1.招标条件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复函》(顺发改资(龙江)〔2023〕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朝阳工业园。


2.2 项目建设规模:龙江镇朝阳工业园-海翔路(二期)、规划四路(一期)建设工程,海翔路(二期)南接海翔路(一期),北至规划四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长度为444米、路宽40米,主路设置双向六车道;规划四路(一期)西接海翔路(二期),东至规划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全长为724米、路宽25米,主路设置双向四车道,另拟建设新龙至仙塘村便道,连接朝阳片区及仙塘,长度约838.68米、路宽7.5~8米。总建设面积约43195.18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9697.65万元,其中工程费7744.211018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施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相关监理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94870.9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10KV箱变工程、10KV电缆及其配套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桥涵工程,具体以委托人的要求为准]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5.2 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


2.5.3 协助委托人以及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办理和获取项目相关奖项(如委托人有要求)。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4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 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监理类企业);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工程监理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1 广东省以外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或以上)。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11 月至2023 年 04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5 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0757-2388813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霍小姐


电 话:18928665627


传 真:18928665627


电子邮件:2684009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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