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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29     人气:61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本招标项目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杏坛)〔202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以《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顺交建复〔2022〕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于顺德区杏坛镇,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起于杏龙路交叉口,由北往南延伸,终点至高富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4.805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辅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一标范围为现状二环路,包括主线路面拓宽及沥青罩面、侧分带改建(新建、更新侧石)、标志标线恢复及完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局部位置绿化迁改、补充等工作;同时为保证人非行通道的完整性,对现状破损辅道进行恢复,并进行沥青罩面。


本项目建安费清单预算价为81940412.00元。


2.2 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3 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77,18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投标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单位)(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文件规定,依法被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8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会议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若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0757-22836569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关小姐


电话:0757-83130807、83130272


电子邮箱:gzjlfs828@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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