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补充公告(01号)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2567)
补充公告(01号)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编号:JG2023-2567),于2023年5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公告的1.2.3 :
原文:1.2.3 工程范围: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590.94(房产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共计35层,地下3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现文:1.2.3 工程范围: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590.94(房产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共计35层,地下3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2、修改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设计总包设计任务书的第二点:
原文: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600(房产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477.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785.4平方米。地上共计35层,地下三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现文: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590.94(房产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共计35层,地下3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3、修改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附件C室内灯光设计任务书的第2点:
原文: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477.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785.4平方米。地上共计35层,地下三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现文: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涉及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6590.94(房产证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共计35层,地下3层,建筑总高度134.7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4、修改招标公告的1.4.2的[注释]的2):
原文: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现文: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5、删除招标公告1.10.2 :
原文: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及工期的紧迫性,为利于提供高质量的、高效的设计服务,签订合同后承包人设计队(以合同设计人员名单为准)须在项目所在地组织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对发包人提出的到场服务要求,设计人员应在8小时内到达。
现文: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及工期的紧迫性,为利于提供高质量的、高效的设计服务,签订合同后承包人设计队(以合同设计人员名单为准)须在项目所在地组织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对发包人提出的到场服务要求,设计人员应在8小时内到达。
6、修改招标公告的1.11.8 :
原文:1.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现文:1.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删除招标文件的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14)和(15):
原文:(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现文:(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修改招标文件的4.2.2:
原文:4.2.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业主评委不得担任评委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信封、设计方案和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现文:4.2.2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业主评委不得担任评委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信封、设计方案和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9、修改招标文件第47页的二、定标程序的3)的最后一段:
原文:定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三的入围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直至排出所有入围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现文: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0、本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招标答疑需进行延期,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1、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9日
阳江港水陆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公开招标更正及延期开标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阳江港水陆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工程编号:市住建(2023)第023号,项目编号:JG2023-2554]于2023年05月1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举行公开招标会议,为使本次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9.1:其中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128688.45元;
现更正为:其中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39320.00元;
二、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现变更为: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土地拍卖大厅室(中心本部)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通知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通知文件的内容为准,本通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本次修正内容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通知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5月29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济【2023】0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50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878822.5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二维码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57-888329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嘉欣
电 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