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济【2023】0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50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878822.5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二维码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57-888329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嘉欣
电 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 项目名称:沙洛涌截污工程复建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277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 0时0分~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4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其中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最大吨位应为3500吨或以上。 3.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检测、防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气象局或相关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资格审查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19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 10时45分 - 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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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为人民服务故事,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充分报道广州市各级人大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实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举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州”调研采访活动。5月25日,由十余家中央、省级和地方重点媒体组成的记者团,深入广州市天河区,开启本次采访活动的第一站。
记者团走访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东晖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石牌街道绿荷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猎德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并前往暨南大学明湖苑垃圾分类投放点实地感受“代表随手拍、政府马上办、人大持续督”的闭环监督成效。
“代表随手拍”,实现指尖上的履职
“一天偶然路过五山路,发现新建立交桥机动车道上有碾压钢板发出的巨大声响。我当即在现场了解情况,核实之后随即上传‘随手拍’,没想到第一天反映,第二天就解决了!”这是让天河区人大代表陈蓓蓓印象深刻的“随手拍”初体验。
据介绍,“随手拍”是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借助公众号平台在全市率先开设的功能模块,代表登录“天河人大”公众号“随手拍”子栏目后,即可像发布朋友圈一般图文并茂地填写意见建议,再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管理规定,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随手拍”反映问题的交办、转办和督办以及办理工作程序,使多数问题得以快速解决,这也给予代表们极大的信心,激发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与活力。
自开通“随手拍”功能以来,各级代表通过“随手拍”等途径,有力推动了天河区市容环境、垃圾分类、市政设施管养、园林绿化、共享单车管理、水环境治理、交通拥堵点疏解等多个领域近2000宗问题得到解决。
24小时不打烊,全天候联系群众新模式
让“小阵地”释放“大能量”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是这些基层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共同目标。
在天园街道东晖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廊道的醒目位置公开着代表信息,社区内还放置有代表联系卡,以这种方式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联系代表反映问题,让人大代表有更多元的渠道获悉群众意见,也使得代表联络站能够更好地汇集民意、解决问题。
据介绍,为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方便群众向代表反映问题,东晖联络站还探索开启了“平时+夜间+周末+云接待”模式,通过“8小时之外”及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接待群众,打破了时间空间限制,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
“24小时不打烊”的人大代表联络站,让代表与群众的距离变得更近,也实实在在地推动解决了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增设交通信号灯及增划人行横道、规范划设东方二路学校路段护畅区等一系列民生问题。
坚持不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在采访活动过程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代表为群众解决8年来多方奔走都未能解决的旧楼电梯加装问题。
石牌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驻站代表郑少琼介绍,现在碰上什么“头疼”的问题,群众都愿意走进代表联络站向他们反映,石牌东二街10号住户旧楼加装电梯便是其中的典型事例。
从2021年底,群众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联络站,向人大代表反映加装电梯一事,到2022年,石牌街道中心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现场调研、走访住户,了解加装电梯工作的来龙去脉,并先后协调代表约见相关职能部门,在经历重重困难,代表们几经波折,坚持不懈,最终与电梯公司协调方案确定可以顺利动工,再到2023年4月,电梯加装正式开工,代表们以久久为功的精神完成了群众8年来心愿。现场老人家们热泪盈眶地向代表们表示感谢,为代表们送去锦旗。
这是人大代表通过认真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一个缩影,同时也生动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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