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打造闭环质量控制模式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筑牢审计工作生命线,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围绕方案编制、方案执行、质量控制、成果运用关键环节,打造闭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模式,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
一、完善实施方案编制
一方面,切实开展审计项目调查了解。改变过去对审计调查了解过度依赖被审计单位提供材料和经验判断的情况,在审计项目进点前,多方收集被审计事项的政策法规、现状概况、工作流程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初步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在实施方案中,注重按照审计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审计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验等合理进行人员分工,明确各人职责,减少盲目性、随意性,以提高审计效率,使实施方案真正成为指导项目开展的操作指南。
二、规范实施方案执行
一方面,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范围、步骤、方法和进度等内容开展审计实施工作。对方案确定的重点事项进行逐项检查核实,对重大问题查深查透,保证获取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适当性。另一方面,审计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的跟踪管理,如遇重要审计事项发生变化等需要调整实施方案的情况,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判并提交审批。
三、优化分级质量控制
在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制度的同时,着力提升质量控制效率,推进审计质量控制科学化。一方面,提高质量控制的时效性。充分发挥前期审核复核的控制作用,将基础性问题解决在现场实施环节,提高质量控制的时效性,为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预留时间。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重点突出的控制体系。明确各个控制主体的责任,使审计组组长审核、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及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等环节分别聚焦本环节的重点事项,各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构建高效控制体系。
四、加强质量控制成果运用
除及时按照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对审计文书等进行调整外,在审计项目工作结束后,对照审计计划和目标,及时总结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一是归纳审计过程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在后续的项目中充分运用;二是梳理发现的质量控制典型问题并分析原因、将其中的高频代表性问题整理为案例,在后续工作中注意规避;三是对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质量控制难题进行深入分析,在后续审计工作中积极探索优化途径,推动审计质量进一步提升。(黄泳萍)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济【2023】0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农产品加工中心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50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878822.5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二维码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丰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57-888329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嘉欣
电 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5月25日,2023年全省应急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易学锋,二级巡视员余德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卫生应急体系和核心能力建设为主体,以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为两翼,全力做好新冠疫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分析了当前我省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卫生应急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工作指引和工作方向,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不断健全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海陆空立体化卫生应急救援体系,确保我省卫生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二要扎实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三要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四要建设规范化的卫生应急队伍,五要切实做好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准备,六要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高效有序,七要不断提升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水平,八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交流合作。
会议同时传达了2023年全省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要求。
会上,广州、珠海、东莞等地市以及省疾控中心、省应急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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