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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30     人气:44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2〕5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2〕5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敬老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3〕1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敬老院,该院占地面积6381.76平方米,拆除原有建筑面积约7260平方米,重建总建筑面积约20918.38平方米。拆除原有建筑后,重建1栋11层高的生活综合楼(含服务、医疗、行政办公等),设一层地下室,共计设置车位约64个,以及室外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光伏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6,71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2,599.38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暂定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具体以施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监理服务期填写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3 款)


2.4 招标控制价: 2,640,371.62 (元),最高投标限价: 2,508,353.04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建筑、采暖空调、电气、照明、智能化、给排水、污水、人防、防雷、消防、火灾报警系统、低压配电、动力配电、弱电、室内外装修、电梯、园林景观、绿化、室内外综合(管廊,如有)管线、医疗系统工程、永久用水及用电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5.2 按招标人(使用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监理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或以上)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或以上)。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1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 公共建筑工程 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支付宝或现金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1)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代建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133327


联  系 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0757-86283490


联   系 人:梁工、霍工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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