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林:强化科普激励保障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编者按:7月6日,人民政协报第03版刊登了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广州市委会主委、广州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署名文章《强化科普激励保障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现转载文章内容,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历史性地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部署。这为新时期科普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创新的一翼,科普高质量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的应有之义,更是培养支撑科技强国建设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6月起实施,科技部今年4月组织修订工作。新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增设科普活动、科普人员专章,内容比较全,总体上还是侧重于“管”的层面。科普是“事业”、是“责任”,但是做好事业需要强大“动力”,勇担责任也需持续“激励”。这也是笔者基于工作实践的感悟。
强化激励保障,推动科技人员“自觉参与”科普工作。长期以来,科技人员从事科普被一些单位视为“不务正业”。修订稿虽明确了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的科普责任,但却没有从制度上对科技人员从事科普设立激励和保障条款,建议在立法中予以强化。如在科普人员专章中明确科普人员的定义及其权利;建立科普职称序列,完善科普从业者的职业上升通道,鼓励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称评聘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普工作的时间计入工作量,并允许获得相应的报酬;建议增加开展科普任务的经费保障,相关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开支,科普活动情况可作为项目评价的内容在项目验收时予以认定。
设立科技开放日,为高端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提供展示平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同时也是高端科普资源的供给者。但实际工作中很多科研成果、国之重器仍是“养在深闺无人知”。修订稿虽规定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向公众开放科普资源的相关条款,但却没有相应的制度予以细化。建议在科普活动专章中增加设立全国科技开放日的条款,将每年5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定为全国科技开放日,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基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具有科普功能、非涉密的实验室等科技场所和设施,在开放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对企业从事科普予以税收优惠,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修订稿中明确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也规定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发展科普事业,但没有专门条文对支持科普产业作出规定。建议结合科普事业特点,明确对于科普旅游、科普出版、科普影视、新媒体科普等产业予以支持;对企业等经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服务收入予以税收优惠。并增加制定科普税收优惠配套细则的要求,确保该举措落地实施。
新时代呼唤新科普。修订科普法,建立健全科普激励机制,推动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翼理论”的重要举措,必将推动我国科普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大支撑。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3年7月6日第03版
7月5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陈雄桥率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赴越秀区开展“传承弘扬粤语文化”专题调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领导李汉强、毕锐明,越秀区政协领导吴茂珠和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听取越秀区粤语文化保护传承有关情况介绍,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深入座谈交流。
陈雄桥充分肯定了越秀区在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工作。他指出,越秀区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特色活动为载体、以传统文化为内涵的保护传承体系,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希望接下来市、区两级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推动粤语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
陈雄桥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粤语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二是要强化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加强上下左右联动合作,形成合力,推动新时期粤语文化在传承中实现创新性发展。三是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做粤语文化的传承者、促进者、提升者,共同营造良好的粤语文化传承氛围。
来源: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办公室 张天红
关于高州市第二小学扩建项目(项目编号:JG2023-3261)的补充公告03
各投标人:
现对高州市第二小学扩建项目(项目编号:JG2023-3261)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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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原文“P34页5.3 开标程序(4)由监管部门、交易中心使用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7)投标人使用机构业务数字证书(SZCA)密钥对该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为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标,现做出删除本(4)、(7)条款处理。
2、招标文件原文“P35页5.2.2(3)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茂名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为本招标项目为纸质标,现做出删除本(3)、(4)、(5)条款处理。
3、2023年6月16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存在错漏,现补充上传,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请各投标人详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最新招标投标活动日程安排时间、场地。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答疑及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答疑及补充公告为准。
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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