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检察院为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安全体检”
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在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随处可见,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文化体育生活,但时间久了,器材损坏老化在所难免,零件脱落缺失、严重生锈、材质开裂以及器材超期“服役”等问题,给市民健身埋下安全隐患。
为维护社会公安利益,今年上半年,顺德检察院针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通过这场“安全体检”发现问题,并督促各镇街开展摸排、落实整改。
近期,这些“带病服役 ”的健身器材已被修复,焕然一新。
集中行动
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2023年2月至3月,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驻镇街检察室针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对区内健身器材的使用管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其间共发现56个“问题场所”、162套“带病服役”的健身器材。
例如,有的公共健身场所没有竖立全民健身器材使用警示牌,部分器材没有标明安装日期、使用年限、张贴报障二维码,有的则超过了国家统一规定的8年安全使用年限;或存在器材螺丝松脱、零件缺失、破损严重等情况,如单车器缺失脚踏、坐推坐拉器缺失一臂、健骑机缺失减震橡胶等。
督促履职
器材均已修复更换
为排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顺德检察院驻镇街检察室在开展调查后立即行动,其中大良检察室驻伦教办案组在实地走访后,于2月22日向伦教街道办事处发出磋商函。随后,各镇街检察室相继开展相关工作。
顺德各镇街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于4月至5月期间陆续开展了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各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及社区(村)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整改计划,成立整改专责组,及时对涉案问题器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院;二是制发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器材,进行应修尽修、应换则换;三是落实常态化长效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四是健全公共场所健身器材属地管理机制,完善镇、村两级联动巡查机制,实行“月巡视、季排查、年清理”的定期巡查制度;五是畅通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整改,上述“问题场所”和“带病服役”的健身器材均已修复、更换完毕。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禅城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城建集团)招聘: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主管1名。
二、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接受报名(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相应网站提交应聘申请。
前程无忧招聘网址:
https://jobs.51job.com/foshan/149641926.html?s=sou_sou_soulb&t=0_0&req=55837d710270a89803da28450b8d9762×tamp__1258=n4fh7K0KiKGIcxBqDTeeT4GTKmT%2BkhPRoD&alichlgref=https%3A%2F%2Fwe.51job.com%2F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757-82592980。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蓝底照片(电子版)。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二)报名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17:30。
四、考试
城建集团公司将对通过岗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通知到个人。
五、聘用
依据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分析人岗相适度,由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履行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国资局审监法规股、佛山市禅城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7-88359716(区国资局审监法规股)、0757-82503486(城建集团纪检监察室加挂审计法务室)。
公告未尽事宜,由城建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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