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西洲村第八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占地面积2426.2平方米(其中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为992.35平方米、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为1255.13平方米、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为178.72平方米),建筑面积2604.92平方米(其中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为992.35平方米、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为1255.13平方米、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为357.4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西洲村八社;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5年6个月;
5、交易底价:26125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半年收取,先缴纳租金后使用;
7、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520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041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不提供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6125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6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13902335440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0日
2023-07-20 10:09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准确掌握天河区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现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的昼、夜监测工作和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为“宁静”天河保驾护航。
提前谋划,积极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5个监测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监测点位、监测时间、工作要求等,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前检定校准噪声统计分析仪、声校准器和风速风向仪等仪器,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工作要求,录得数据准确。
加强培训,提高水平。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开展“以老带新”“以干带学”活动,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传帮带”作用。
坚守岗位,规范监测。按照科学、实时、规范要求,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落实监测条件、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其他质控措施,面对烈日当空、蚊虫叮咬工作环境,长时间室外作业,始终坚守在监测点位上,顺利完成全区28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和29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914个,全部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严谨认真开展区域、道路交通声环境昼夜监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圳口坊莫前堂厂房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西洲村第八LX20230003)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占地面积2059.63平方米,建筑面积2059.63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西洲村八社;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4年1个月;
5、交易底价:2432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半年收取,先缴纳租金后使用;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041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2、不提供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432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9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13902335440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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