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沙区商务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3〕2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特指广州南沙区,下同)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工作及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业务定义
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是指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具有突出服务水平、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从事各类新型国际贸易业务的企业。本方案所指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具体包括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和离岸贸易重点企业。
(一)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建设或租用场地,以保税物流进出口方式(贸易方式代码为1233、1234、5034)开展一般货物(不含干散货及大宗能源商品)的中转、分拨、集拼等活动,将货物分拨到境内外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业务。
(二)离岸贸易业务。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不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委托境外加工、全球采购、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新型国际贸易(国际收支申报交易代码为:122010-离岸转手买卖、122990-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224010-境外建设)。
二、适用范围
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片区范围内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和离岸贸易业务的新型国际贸易企业。
三、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范围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企业。
2.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建设或租用场地设立实体分拨物流中心,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①企业上一年度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元(该指标以人民币计,下同);
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该指标以人民币计,下同)。
3.企业应守法合规开展经营。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通过企业承诺,南沙区初审、相关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申请企业不存在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申报企业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二)申请材料
申请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1.申请表。
2.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概况、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主要模式、仓储条件、业务规模、服务能力以及相关影响力等)。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①企业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额证明材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年度统计进出口金额证明材料);
②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③企业建设或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证明材料(仓库账册海关备案截图);
④企业进出口国家(地区)证明材料(企业分拨集拼货物一线申报单证);
⑤企业服务客户证明材料(企业分拨集拼货物二线申报单证);
⑥根据评审实际需要企业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5.承诺书。
(三)评定指标及办法
1.评分指标
①业务规模指标。
外贸指标:企业上一年度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额。
营收指标: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②服务能力指标。
国际辐射指标:企业上一年度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国家(地区)数量。
服务客户指标:企业上一年度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服务客户数量。
2.评分办法
①外贸指标占总分权重55%,共分4档,年度进出口额5亿元(含)-10亿元计60分、10亿元(含)-20亿元计70分、20亿元(含)-30亿元计80分、30亿元(含)以上计100分。
②营收指标占总分权重25%,共分4档,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3000万元计60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计70分、5000万元(含)-10000万元计80分、10000万元(含)以上计100分。
③国际辐射指标占总分权重10%,共分4档,进出口国家(地区)3个(含)-5个计60分、5个(含)-10个计70分、10个(含)-20个计80分、20个(含)以上计100分。
④服务客户指标占总分权重10%,共分4档,服务客户3家(含)-5家计60分、5家(含)-10家计70分、10家(含)-20家计80分、20家(含)以上计100分。
申请企业各项指标得分按相应权重加总,得到企业综合评分,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分=外贸指标得分×55%+营收指标得分×25%+国际辐射指标得分×10%+服务客户指标得分×10%。
四、离岸贸易重点企业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离岸贸易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范围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离岸贸易业务的企业。
2.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设立实际办公地址,开展离岸贸易业务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①企业上一年度离岸贸易收支规模不低于5000万美元(该指标以美元计,下同);
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该指标以人民币计,下同)。
3.企业应守法合规开展经营,通过企业承诺,南沙区初审、相关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申请企业近一年未被列入监管部门失信或异常企业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B、C类,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等)、未被外汇管理局或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如涉及外汇检查处罚案件信息、违法违规案例、风险提示案例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实际控制人未被相关部门调查、不存在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申报企业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二)申请材料
申请离岸贸易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1.申请表。
2.离岸贸易业务情况报告(包括企业经营概况、离岸贸易业务模式、流程、规模、境外交易对手及关联情况等)。
3.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开展离岸贸易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①企业离岸贸易业务收支证明材料(上一年度离岸贸易业务收支情况表);
②金融机构出具的离岸贸易外汇收支情况证明(模板附后);
③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5.企业风险评估相关证明材料:
①非跨境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证明资料;
②企业外汇管理等级相关证明材料;
③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企业自主查询)。
6.承诺函。
(三)评定指标及办法
1.评分指标
①收支规模指标:企业上一年度开展离岸贸易结算总额。
②营收指标: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③交易对手指标:企业上一年度开展离岸贸易交易对手为世界500强及其成员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Fortune》杂志2022年度公布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名单为准,下同)的数量。
2.评分办法
①收支规模指标占总分权重55%,共分4档,年度收支规模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计60分、1亿美元 (含)-2亿美元计70分、2亿美元(含)-5亿美元计80分、5亿美元(含)以上计100分。
②营收指标占总分权重25%,共分4档,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含)-10亿元计60分、10亿元(含) -20亿元计70 分、20亿元(含)-30亿元计80分、30亿元(含) 以上计100分。
③交易对手指标占总分权重20%,共分4档,交易对手含1-2家世界500强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计60分、含3家计70分、含4家计80分、含5家及以上计100分。
申请企业各项指标得分按相应权重加总,得到企业综合评分,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分=收支规模指标得分×55%+营收指标得分×25%+交易对手指标得分×20%。
五、重点企业评定、分档方法及支持标准
(一)评定、分档方法。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共分三档,根据申请企业的综合评分确定是否评定为重点企业以及所属档次。具体为:综合评分在80分(含)以上的评为第一档次重点企业,综合评分在70分(含)至80分的评为第二档次重点企业,综合评分在60分(含)至70分的评为第三档次重点企业,60分以下的不予评定为重点企业。
(二)支持标准。第一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100万元扶持;第二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60万元扶持;第三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40万元扶持。(以上为初定扶持标准,由省商务厅按实际预算安排调整确定最终扶持标准)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28日(星期五)前向南沙区商务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与丰泽西路交接处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栋9层,联系人:钟梓浩,汪安然,联系电话:39053406)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南沙区商务局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并指导企业填写附件1、2、3的相关表格材料,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确定重点企业档次和拟定支持项目。于7月31日(星期一)前将企业申请材料,以及重点企业审核结果、重点企业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1-6、附件2-5)、2024年项目入库明细表(附件3)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按程序对南沙区商务局报送的企业予以评审,确定重点企业名单、档次,做好后续相关资金安排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评定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三)做好材料归档。南沙区商务局和相关企业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重点企业评定和资金扶持、资金申请相关材料,以备有关职能部门核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附件:1-1.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申请表
1-2.授权书(模板)
1-3.申报承诺书
1-4.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国际分拨集拼)申报企业国际辐射指标统计表
1-5.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国际分拨集拼)申报企业服务客户指标汇总表
1-6.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信息汇总表
2-1.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离岸贸易)重点企业评定申请表
2-2.授权书(模板)
2-3.申报承诺书
2-4.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离岸贸易)申报企业交易对手指标汇总表
2-5.2023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新型国际贸易(离岸贸易)重点企业评定信息汇总表
2-6.XX银行关于XX公司在我行开展离岸贸易业务情况的证明材料
3-1.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资金申请书(模板)
3-2.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国际分拨集拼)入库项目明细表(广州南沙片区)
3-3.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离岸贸易)入库项目明细表(广州南沙片区)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凌泉、简兆云,电话:88902533、81096041)
为促进广州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广告市场秩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金融广告发布活动作如下指引:
一、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场所、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发布金融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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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八五”普法工作,巩固禅城区法治文化品牌,7月26日,禅城区成立法治宣传共建联盟并举行启动仪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王礼锋出席仪式并致辞,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副校长叶志强、禅城供电局党委书记郭宏波以及法治宣传共建联盟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以案释法”专家库代表共30多人参加活动。
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的成立,是我区“八五”普法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区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的有益探索,对于进一步壮大我区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度,助推我区法治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联盟的雏形:重点部门重要节点普法大联动
2020年,禅城区普法办与佛山电视台联手,在佛山电视台王牌民生栏目《小强热线》中开辟以案释法版块——《法治视界》,栏目结合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各普法责任单位在履行职能实践过程中的真实案例进行释法,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为群众喜闻乐见、津津乐道。《法治视界》栏目开播至今已经连续举办3年,全区各重点普法工作单位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用,与区普法办紧密合作、相互配合,取得了非常理想的宣传效果,成为各单位前期不断磨合和积极探索的重要成果彰显。目前《法治视界》栏目已播出39期,登上“学习强国”平台稿件8个,被“央视频”APP和“今日说法”微博公众号采用稿件16个,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其中,《买房遇到未经提示的“霸王条款”,几十万订金说没就没?》从1800余个普法短视频中入围《今日说法》2021年度法律融媒体好作品。
二、联盟的成立:齐为普法品牌建设赋能增效
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由政府、两院、群团、高校、企业、媒体等单位组成,是我区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促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合作共赢的新举措,也是我区推动“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落地,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做深做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的有益探索,更是我区纵深推进法治禅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力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启动仪式举行当天,联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经验交流,分享《法治视界》栏目制作的经验和心得,总结法治共建的手段和模式,畅谈栏目未来的深化和升级,共同为打造我区一流水平、影响全国的普法品牌传经送宝、出谋划策。
三、联盟的未来:五个方面普法资源共建共享
启动仪式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礼锋、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副校长叶志强、禅城供电局党委书记郭宏波共同按下启动手印,标志着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正式成立。联盟成员单位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达成一致意见,今后将在五个方面实现普法资源共建共享。一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联盟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对人才、设备、场所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更多的探索。二是设立法治宣传站点:在联盟各成员单位设立法治宣传站点,通过展示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让民众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盟各成员单位结合各重要节日节点,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法治知识竞赛、“情景剧+模拟法庭”等,以便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四是整合共享宣传资源:加强与各级政府和媒体、学校的沟通联系,通过互换资料、技术等方式,整合共享联盟各成员单位的宣传资源,使法治宣传更加丰富化、多元化和便捷化。五是加强网络平台宣传:利用联盟各成员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以案释法栏目《法治视界》等普法阵地,提高法治宣传覆盖率和效果,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成立仪式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礼锋和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还为禅城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专家库代表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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