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进一步推进三水区科普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积极申办科普教育基地,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8日前。此时间之后申报的拟安排在下一年度认定。
二、申报对象
符合《佛山市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自愿申报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单位申报;
(二)新申报的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按照《佛山市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2.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3.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和科普设施、科普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往开展各类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4.法人资格证明(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签章齐全,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电子材料、音视频、照片原件打包发送区科协电子邮箱:jkjqkx@ss.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协会 曾翠娴
通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经科局217室
联系电话:87782513 邮编:528100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doc
为深化“八五”普法工作,巩固禅城区法治文化品牌,7月26日,禅城区成立法治宣传共建联盟并举行启动仪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王礼锋出席仪式并致辞,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副校长叶志强、禅城供电局党委书记郭宏波以及法治宣传共建联盟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以案释法”专家库代表共30多人参加活动。
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的成立,是我区“八五”普法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区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的有益探索,对于进一步壮大我区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传播度,助推我区法治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联盟的雏形:重点部门重要节点普法大联动
2020年,禅城区普法办与佛山电视台联手,在佛山电视台王牌民生栏目《小强热线》中开辟以案释法版块——《法治视界》,栏目结合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各普法责任单位在履行职能实践过程中的真实案例进行释法,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为群众喜闻乐见、津津乐道。《法治视界》栏目开播至今已经连续举办3年,全区各重点普法工作单位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用,与区普法办紧密合作、相互配合,取得了非常理想的宣传效果,成为各单位前期不断磨合和积极探索的重要成果彰显。目前《法治视界》栏目已播出39期,登上“学习强国”平台稿件8个,被“央视频”APP和“今日说法”微博公众号采用稿件16个,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其中,《买房遇到未经提示的“霸王条款”,几十万订金说没就没?》从1800余个普法短视频中入围《今日说法》2021年度法律融媒体好作品。
二、联盟的成立:齐为普法品牌建设赋能增效
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由政府、两院、群团、高校、企业、媒体等单位组成,是我区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促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合作共赢的新举措,也是我区推动“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落地,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做深做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的有益探索,更是我区纵深推进法治禅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力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启动仪式举行当天,联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经验交流,分享《法治视界》栏目制作的经验和心得,总结法治共建的手段和模式,畅谈栏目未来的深化和升级,共同为打造我区一流水平、影响全国的普法品牌传经送宝、出谋划策。
三、联盟的未来:五个方面普法资源共建共享
启动仪式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礼锋、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中共禅城区委党校副校长叶志强、禅城供电局党委书记郭宏波共同按下启动手印,标志着禅城区法治宣传共建联盟正式成立。联盟成员单位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达成一致意见,今后将在五个方面实现普法资源共建共享。一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联盟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对人才、设备、场所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开展更多的探索。二是设立法治宣传站点:在联盟各成员单位设立法治宣传站点,通过展示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让民众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盟各成员单位结合各重要节日节点,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法治知识竞赛、“情景剧+模拟法庭”等,以便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四是整合共享宣传资源:加强与各级政府和媒体、学校的沟通联系,通过互换资料、技术等方式,整合共享联盟各成员单位的宣传资源,使法治宣传更加丰富化、多元化和便捷化。五是加强网络平台宣传:利用联盟各成员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以案释法栏目《法治视界》等普法阵地,提高法治宣传覆盖率和效果,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成立仪式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礼锋和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还为禅城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专家库代表颁发了聘书。
项目概况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项目
预算金额(元):689000.00
最高限价(元):6890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Z0123FS01QY04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 |
1项 |
689000.00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需兼容现有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对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提高移动监测测向设施的稳定性、可靠性,发挥其在无线电管理工作技术支撑作用,防范佛山核心地区“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设置电台行为,确保无线电保障任务的顺利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6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6)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clfs_bm@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9550 8802 1256 0000 20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
联系方式:0757-832833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30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757-832052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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