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8组资产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8组资产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GDSPGL-2023-023)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委托,定于2023年12月25日09 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荷城街道仙村8组建筑物共30个拆除处置,主要包括拆除该地的砼房屋,混合房屋,混房屋,砖房,破坏房、电线杆、水表、门窗、围墙、水泥地面、清理现场其他什物等,施工现场做好围蔽、扬尘防护、拆除后覆盖。本项目拆除总费用为132299.00元,项目拆除回收价值为402849.00元,本项目的返还费投标报价由270550.00元(回收价值–拆除总费用)开始,不设上限,中标报价归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益。中标单位把不锈钢防盗门、铝窗、电杆、砖块、混凝土块、钢筋等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回收,冲抵拆除费用,不可回收的拆除物由中标人运出场外并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规范要求。
2、计划工期: 30 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有需要现场勘探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探(温馨提示:因勘探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投标人到场勘探时需注意个人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具体实物以资产处置清单明细为准(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发票问题: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金额,若中标人需要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13%的税费,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税费政策的变化,中标人应以现行的税费政策规定的税率向招标人支付税费。成交确认后,将认为中标人已知悉并接受本条款。
5、投标人在拆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如有),需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的情况下完成拆除,投标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有拆除易燃易燃物品相关资质证书。必要时,投标人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协助拆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资料原件核查;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
③报名表(一式两份,投标单位须自行打印填写并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
六、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纸质版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电话:0757-88825880。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银行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见附件),于开标后递交交易所财务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竞得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5%;
(2)成交额101万元至500万元的,收取4%;
(3)成交额501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取3%;
(4)成交额1001万元以上的,收取2%以下。
2、竞得人应以对公账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下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银行账号:4405 0166 7450 0000 1068;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含竞买保证金)划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入库单提交到招标人处,持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签到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截止;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4、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止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5、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②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6、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投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八、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明标指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投人为中标人。
步骤:
1、竞投开始时,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2、第一个竞投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人民币270550.00元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3000.00元或3000.00元的倍数的递增。
4、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5、竞投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处罚机制
(一)竞投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严重扰乱竞投会议现场秩序;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投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
联系电话:0757-88982986
联系人:谭先生
2.招标代理: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联系人:李小姐
3.交易机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
联系方式:0757-88825880
项目编号:GC2023(GM03)XZ0009
1.招标条件
光明村冬季水利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基本农田补贴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明村冬季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是水渠建设、水陂、机耕路硬底化等等。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19946.9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水渠建设、水陂、机耕路硬底化等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
7.1.2开标:2024年01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757-8883085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旗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37.687397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控制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376873.9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招标内容:红旗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红旗村村内,范围西起村口市政道路,东至村边界,即村内居民区全覆盖。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红旗村村道改造范围西起村口市政道路,东至村边界;即村内居民区全覆盖。主要包含主车道1条约520米,面积约4800平方米;次村道2条约400米,面积约1900平方米;巷道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对现状村道及巷道进行沥青加铺改造,对现状检查井、雨水口等井盖进行提升加固设计;并对村内树池、花基、停车场等进行提升改造。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6.1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3 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7.4 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2)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报名咨询电话:0757-83205203-300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9550 8802 1256 0000 2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七、其他
项目类型:工程类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http://www.chancheng.gov.cn/shiwan/)、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翠提明珠东北侧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02806308
招标代理: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09
电子邮箱:clfs07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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