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花都区留用地(花山部分)房屋拆除工程补充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花都区留用地(花山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6917)补充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花都区留用地(花山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6917)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作修改。
一、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42.4.3.2”修改为:
条款号:42.4.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附表四”修改为: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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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资信(12分)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网页查询截图及项目名称、业绩编号、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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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联合体或独立承接)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承接范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载明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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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
3.6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工程类专利证书(在有效期),每项得0.2分,最多得0.6分。 注: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和网页截图、查询路径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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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工程类专利证书(在有效期),每项得0.2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网页截图、查询路径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得分。工程类专利包括工程材料类、工程机械设备类、工程软件类、工程(方法)工艺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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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4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近5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5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 1、第1-5名,得1.2分;2、第6-7名,得0.6分;3、第8-10名,得0.3分;4、第10名后,得0.1分; 注:负债率(5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方法为:负债率越低,排名越靠前,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防伪编码及防伪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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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近5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5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 1、第1-5名,得1.2分;2、第6-7名,得0.6分;3、第8-10名,得0.3分;4、第10名后,得0.1分; 注:负债率(5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方法为:负债率越低,排名越靠前,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防伪编码及防伪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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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2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至投标截止日往前年度计算连续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2年度): 1、企业连续4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1分; 2、企业连续2-3年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5分; 3、企业获得1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25分; 注:“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自身,不计算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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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至投标截止日往前年度计算连续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2年度): 1、企业连续4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1分; 2、企业连续2-3年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5分; 3、企业获得1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25分; 注:“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不计算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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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22分) |
技术负责人 |
6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1、从业能力: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或C类):年限在10年或以上的,得2分,5年(含)-10年(不含)的得1分;5年以下的得0.5分; 2、从业经历: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从业经历年限在15年或以上的,得2分;从业经历年限在10年-15年(不含)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5分; 备注:从业经历以工程类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及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截图或教育主管部门学历鉴定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从业能力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之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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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 获得建筑工程或建筑材料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获得建筑工程或建筑材料类工程师职称得1分; 备注: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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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6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从业能力: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年限1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5年(不含)-10年(含)的得1分;5年(含)或以下的得0.5分; 2、从业经历: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担任安全员工作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10年-15年(不含)的得0.5分;10年以下的得0.25分; 注:需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从业经历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初领日期或发证日期起算。 3、从业业绩: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安全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须提供安全工程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原件扫描件和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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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拟派安全负责人: 从业能力: 获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 备注:最高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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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6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 1、从业能力: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10年或以上,得1分,5年(含)至10年(不含)得0.5分,5年以下得0.25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10年或以上,得0.5分,5年(含)至10年(不含)得0.25分,5年以下得0.1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分; 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及“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时间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初始注册日期起算,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职称: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造价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3、从业经历: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从业经历年限在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在10年-15年(不含)的,得0.5分;从业经历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25分; 4、从业业绩: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 备注:从业经历以工程类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及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截图或教育主管部门学历鉴定证明和从业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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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企业)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土建质量员证书: 1、从业业绩: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须提供土建质量员证书和从业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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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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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施工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及周边环境等要求,其中: 完全满足: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机械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预结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各1人,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2分; 基本满足: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各1人,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1分; 一般满足: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各1人,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0.5分; 备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员证书类型只计算1次得分,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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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分) |
工期和进度计划 |
1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天或以上,总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得0.8分(不含)-1分(含)。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9]天,总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0.6分(不含)-0.8分(含)。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4]天,总进度计划有逻辑性、较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工期和进度保证措施不得分 |
拆除方案与 技术措施 |
1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8分(不含)-1分(含)。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较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较好,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6分(不含)-0.8分(含)。 |
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法一般,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基本可行,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1分(含)-0.6分(含)。 |
无拆除方案与技术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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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目标 |
1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得0.8分(不含)-1分(含)。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较具体。得0.6分(不含)-0.8分(含)。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保证措。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工程质量目标保证措施不得分 |
||
安全文明绿色施工 |
1 |
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得0.8分(不含)-1分(含)。 |
有较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得0.6分(不含)-0.8分(含)。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一般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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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1 |
有完善的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0.8分(不含)-1分(含)。 |
有较完整的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0.6分(不含)-0.8分(含)。 |
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得0.1分(含)-0.6分(含)。 |
无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得分 |
||
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及绿色施工情况 |
1 |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满足工程质量及安全要求,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扬尘满足6个100%,且至少配备: 每个拆除点均配备余泥渣土运输货车辆、履带式长臂拆除破碎机、移动式炮雾机、汽车式炮雾机。得1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需提供拟投入机械设备承诺书及绿色施工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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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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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身份证及在本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2023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补缴无效,否则不计分),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2)项目管理人员从业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管理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该人员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网页查询截图及项目名称、业绩编号、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竣工验收文件须有对应职位及该人员的姓名。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证明要求:提供安全工程师的查询打印页及证书复印件;时间以安全工程师证书发证日期起算。无提交查询打印页、证书复印件及非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不计分。
2、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二、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系统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三、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评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GZZB版请自行在补充公告附件中下载。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项目围蔽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项目围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353),于2023年11月0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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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表四 |
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1 |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附表1: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1.4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得0.7分,本项最高得1.4分。 |
工程获奖 |
2.4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4分,本项最高得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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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 |
1.2 |
(1)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低于15%(不含15%),得1.2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高于15%(含15%)低于20%(含20%),得0.5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高于20%(不含20%),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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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0 |
投标人获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连续年份(须含2022年度): ①连续获得2年及以上的,得1.0分;②只获得1年的,得0.4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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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负责人 |
3.0 |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年限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1.0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每项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管理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
技术负责人 |
4.0 |
(1)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年限以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得0.2分。 (4)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年限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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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0 |
(1)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年限以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得0.2分。 (4)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年限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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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2.5 |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限(年限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1.0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具备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4)取得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年限以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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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2.5 |
(1)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年限以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0.8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得0.5分。 (4)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年限以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年限≥10年的,得1.0分;5≤年限<10年的,得0.4分;年限<5年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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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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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似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1)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竣工验收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盖章。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按本条执行,提交的业绩证明需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名字。
2.【工程获奖】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1)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含证书在平台内的上传件)。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成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如有)、竣工验收文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基本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合同登记及竣工验收环节登记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3)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如获奖证书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只计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奖,其他获奖(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不参与计分;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结构类等奖项。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奖项”具体要求按本条执行。如果获奖证书不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要求的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体现该人员姓名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3.【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0分计;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级税务局颁发的证书证明及公示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截图的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管理机构人员一个人只能担任1个岗位,不能重复担任,若同一人出现多个档次,则按最高档次计分。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事厅(局)或人社部门颁发,或人社部门授权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2)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Query.aspx”查询聘用单位与投标人一致的网页信息截图;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11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免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若提供在子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退休人员未提供退休证及退休返聘证明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6.其他: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18栋电梯置换
- 项目编号:JG2023-732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 9时0分~2023年12月22日 18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0.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7276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电梯行业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六)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 9时0分 - 2024年1月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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