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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12-19     人气:511     来源: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概述: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拟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

  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拟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及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实务培训、参加研讨和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文件及双方约定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费用:39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为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供应商已作为法律服务单位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六)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八)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资格声明;

  2.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及年检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3.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的计价形式,供应商需填报一个有效的项目总价);

  (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四、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请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5楼510办公室。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响应文件。

  五、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根据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

  六、其他

  由于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承包,供应商应清楚了解项目需求内容。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757-839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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