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吉岭村排污建设及巷道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4-006
1.招标条件
杨和镇吉岭村排污建设及巷道硬底化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4】3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生态补助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杨和镇吉岭村排污建设及巷道硬底化工程,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其施工内容主要为杨和镇吉岭村排污建设及巷道硬底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为42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429095.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1072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4年5月15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投标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2595096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屏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机耕路硬底化工程项目以GC2024(GM04)XY00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屏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91580.61元。
2.3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高明区更合镇屏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机耕路硬底化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内容为水泥稳定层、水泥混凝土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报告书。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82422.54元,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部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投标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更合镇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仟捌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屏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54253295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59号之14铺7层之三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5732123
传 真:
电子邮件:1134895988@qq.com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一、场馆二共8宗物业租赁竞投项目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交易项目情况表:
序号 |
竞租标的物 |
用途 |
占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底价租金 (元/月) |
出租期限 |
竞投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一 |
商业 |
316.98 |
316.98 |
11094.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2188.60 |
|
2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二 |
商业 |
139.73 |
139.73 |
4890.55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9781.10 |
|
3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八 |
商业 |
1117.67 |
1492.11 |
49219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98438.00 |
|
4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十 |
商业 |
532.64 |
813.02 |
2422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48456.00 |
|
5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十二 |
商业 |
119.92 |
182.33 |
5980.4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11960.84 |
|
6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十三 |
商业 |
12.5.10 |
251.59 |
6893.5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13787.14 |
|
7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场馆十四 |
商业 |
625.25 |
1069.95 |
30493.5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60987.16 |
|
8 |
北滘镇火炬路1号场馆十五 |
商业 |
356.64 |
356.64 |
13552.3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7104.64 |
1、标的物使用范围:商业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出租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遇到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更新、公共利益规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政策、文件等)需要征用/收回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业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业,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租赁物业交还甲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按当年度已交付租金的剩余期限部分由甲方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退回(如有)给乙方。对于乙方在租赁物业上的投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2、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3、租金支付方式:物业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支付。
4、租赁期限: 详见资产交易项目情况表。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竞得人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全部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不足部分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合同期满后无拖欠租金和无违约的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6、本次公开招租项目交易所需的服务费(如有)由承租方承担。
7、其他:
(1)资产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交付使用 。
(2)资产交付方式: 按现状交付 。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单独参加竞投,不接受联合竞投;2.拖欠本单位租金的人员或组织,须在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竞投;3.投标人(授权委托第三人)与合同签署人需同一人,否则取消竞投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三)竞投方式:
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每次举牌加价幅度为月租金增加500元,按价高者投得。
(四)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以转账方式将竞投保证金单笔汇入指定的出租人银行账号,收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461—88000348—06,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并确保竞投保证金在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
2、竞投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的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拟投项目名称。则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
3、方式:凭竞投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免费获取竞投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
(六)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会议签到和进行竞投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15时00至15时30分。
2、开投时间:2024年5月15日15时30分。
3、递交竞投文件及开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七)竞投会相关规定
1. 本次竞投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4.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5、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竞投竞得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不中标者,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投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竞投的标的物按实物现状竞投,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竞投会无关。
8、竞得人要在签订合同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竞得人对该标的物中标的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后,在办理一切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不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使用要求。
(八)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及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beijiao/)。
(九)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
地址: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98963
出租人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273398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