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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5年“3+证书”考试、依学考录取工作安排发布!

时间:2024-10-17     人气:90     来源:佛山招考     作者:
概述:近日,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近日,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录取”)工作安排正式公布。快来看看!


“3+证书”考试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报名将于2024年11月1-10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一起来看:


一、招生对象


(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或地级市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考。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试和证书要求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


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


(二)证书要求


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


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


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3.退役士兵考生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


(三)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招生计划编制


各院校2025年“3+证书”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高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3+证书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


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五、志愿填报


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录取的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投档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


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6.“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


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三)录取办法


高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时间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


(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


(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件:


1.2025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


2.广东省2025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请扫码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依学考录取


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将于2024年11月正式启动,有关事项一起来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


2024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5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


二、招生计划


各院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院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依学考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统筹使用。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


(二)参加了202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专业省统考。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


(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


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一)考试安排


1.广东省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2.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成绩使用


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1.5×60%。


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1.5×50%。


五、招生办法


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


(三)投档方式


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


1.普通类,按照考生学考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


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被投档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


3.学考成绩排序规则


(1)根据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四)录取办法


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五)政策照顾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


(六)有关说明


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别专科层次招生录取(定向培养军士除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


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


(三)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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