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2万元、8万元!这些车报废更新补贴有新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原文👈)的通知。这些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有新标准。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对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即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佛山市顺德区新都汇中心小区,是一处备受瞩目的高品质居住社区。
新都汇中心小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道路网络发达,临近主要交通枢纽,方便居民出行。同时,公共交通设施完善,使得居民能够轻松到达城市的各个角落。
小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高。精心设计的园林景观,四季有花,绿树成荫,为居民提供了一个清新宜人的生活空间。内部设有休闲步道、儿童游乐区和健身设施,满足了不同年龄段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小区的房屋设计精心,户型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房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装修精致,采用高品质的建筑材料,保证了居住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物业管理服务周到,安保措施严密,24 小时保安巡逻,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同时,物业团队还提供贴心的日常服务,包括小区环境维护、设施维修等,让居民生活无后顾之忧。
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居民可以享受到便捷的生活服务。教育资源丰富,为孩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新都汇中心小区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房屋和完善的配套,成为了顺德区居民理想的居住选择。
佛山市季华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保障佛山市季华中学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师。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2022、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2023、2024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二)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5)社会人员报考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③佛山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截至2024年7月,至少具备一个以上连续完整学年的临聘教师任职经历);
④佛山市外连续在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佛山市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已通过体检的;
3.在佛山市三水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合至同一Word文档中,连同已填写的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打包压缩,按要求命名发送至邮箱:1139907862@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请使用“姓名+应聘学科(在编)+联系电话”的格式。邮箱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30,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凡网上报名登记后,考生须于8月4日到招聘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经招聘方现场报名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现场须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其他材料,例如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将通过解题测试的形式进行,内容涵盖以下方面: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现场资格审核要求的1-5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季华中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季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4077
投诉电话:0757-87762233
附件:
1.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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