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7年南海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至2027年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2025G27
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7年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06,332.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406,332.5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达到下述条款之一,本项目合同自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①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7年12月31日止;②完成污泥运输处置量达到5,015.10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
电 话:0757-86282779、86282776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一路
联系方式:0757-8643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第7层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慧菊、郭健汉、许小佳、宗正月、宋晋刚
电 话:0757-82724379

-
2025年至2027年南海大沥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
-
佛山三龙湾科技城核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佛山新城古村带城中村改造项目(大墩村)施工招标公告
-
顺德伦教街道325国道以北、新基北路以西地块东侧20米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剩余未委托代建部分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佛山港三水港区金本作业区配套设施项目液压装卸货平台招标公告
-
省道S121线顺德区西村工业区至龙江二桥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南海狮山镇上柏社区西一村村居社区公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广台高速沿线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广隆工业区道路工程—兴业十三路施工招标公告
-
顺德杏坛镇公共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RY-G25025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17,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617,6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承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在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将一定比例(本项目允许分包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2)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视图数据汇聚平台基础设施续租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92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会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9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81428

春节假期将至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
顺德这份烟花爆竹
购买、储存、燃放指南
收藏+转发家族群
一起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至2027年
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顺府办发 〔2024〕1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时间
(一)2026年2月10日至3月3日、2027年1月30日至2月20日(农历春节期间, 即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三)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的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注:具体燃放时间段为除夕至年初八、元宵(共10日)的全天,春节期间其余日期及其他法定节日的7时至23时30分。
除以上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燃放区域划定
三、禁燃地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 一)文物保护单位;
(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动员,合理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全域禁燃时间
下列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本通告其他条款有时间冲突的,优先执行本条要求:
( 一)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 二)中考、高考期间、各类国家法定考试期间;
(三) 国家公祭日、全国哀悼日、烈士纪念日期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 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 A、B 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六、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
(一)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3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等地面类产品,80米范围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高压电线、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区域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等道路交通安全。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九)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烟花虽美,平安更可贵
请各位市民朋友
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