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租房申请指南/2020佛山禅城公租房申请(对象+条件+电话)
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申请材料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工作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属于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请流程领表→填表→初审→复审和公示→轮候→分配→入住。办理地点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及社区街道
佛山公租房申请地址和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公租房保障对象
一是具有禅城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面向企业配租)。
(其中,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禅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规定,在禅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人须为本区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标准为41658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已领取退休金对象或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放宽到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1万元,其中人均银行存款和投资类资产不高于5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等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等。
*以上列举部分条件,具体条件,市民可到当地居委会咨询。
提醒:2012、2013、2014、2015、2016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或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
此外,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登记对象为2016年度申请通过进入轮候的252户住房困难家庭,轮候对象须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往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分支机构(房管所)递交《登记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登记表》的,视为自愿放弃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继续轮候。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
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方面,申请的条件、要求等事项则到申请处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方面,可到吉利公租房办理地点、紫南公租房办理地点、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张槎下朗公租房项目咨询,不过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下朗公租房项目由于入住人数和申请人数超出该项目房源间数,现暂停接受申请。
而各类型人才方面,可分别申请张槎智慧新城公租房(人才公寓)、石湾隔田坊保障房项目(禅城区青年创客人才公寓)(面向企业配租)、绿岛湖都市产业区人才公寓项目(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受理地点分别在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
优质企业,则可在入住后补交资料,补交资料的受理地点方面,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在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受理,青年创客人才公寓则在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受理。
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电话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83939632
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2625665、82626157、
82625662、82625661;
南庄镇85335223;
石湾镇街道83820151;
张槎街道82581504;
祖庙街道82165151、82165159。
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
1、南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5335223;
2、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2581504、82503327;佛山源海物业中心行政部,咨询电话:13392237382。
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三友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1号楼一楼。咨询电话:66630279,1506创意城D区6栋招商中心。咨询电话:66691506。
4、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5号“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联系人:申小姐,业务咨询电话:0757-83552666,邮箱:fslvdaohu@163.com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张槎玉带苑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共有1位申请人通过审核。具体名单于2014年3月20日在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时间自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2625665、83879693序号企业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保障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共同申请人1共同申请人2是否拥有私房1佛山市华年机电成套有限公司蒋陆海420620197704******佛山市玉带制衣城中心A3九楼312944.3是余玉荣蒋羽彤否
佛山为您带来佛山公租房摇号指南。包含佛山公租房摇号查询网址、佛山公租房摇号条件等信息。
摇号条件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2、新就业人员: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3、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4、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
5、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
6、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7、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摇号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4、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同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摇号结果查询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757-1234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申请程序:
对新就业职工或引进的技术人才,原则由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负责统一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入住人员名单,并对入住人员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单位、就业人员与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合同。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入住人员名单进行组合安置,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租金以及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申请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单位书面申请书;
②入住人员明细表和对入住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③各入住人员资料:
A.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B.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如属全家调动的,还需提供结婚证、计生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户口簿;
C.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
⑤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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