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医保支付标准一览表/高明区医保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指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一览表
具体报销计算公式
禅城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分类情况表
备注 :
1、本医保类别仅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依据,不影响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级别(等级)评定;
2、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时未核定医疗机构级别的,统一划分为医保二类;
3、具体的佛山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分类情况和相关文件可登陆禅城社保局网站(http://si.chancheng.gov.cn )查询。
佛山办事微信公众号办理社保查询、转移、缴费、变更等各项业务前最好是先查查自己的社保账户,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佛山微信公众号(fosbdb)可以查询佛山社保个人账户,发送关键词 “社保”即可在线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缴费记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特定病种药品、初始密码查询
一、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医疗缴费年不满25年或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经省局确认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
注:正常工作日可在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理,在前台办理时间为每月1-25日。
三、办理时限
参保人可到所属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自主终端机自助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荷城办事处: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杨和办事处: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明城办事处: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更合办事处: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行政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提供以上资料到荷城办事处并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即场办结开具《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缴费核定表》,并口头告知参保人在办理次日60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缴费成功后带核定表原件和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办事处即可。
六、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计算标准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禅城区
1、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须出示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待遇结算手续。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在入院后凭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2、转诊(院)就医
(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因病情需要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其他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委托办理人(以下简称代办人)须提供由转出参保人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备案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指引参保人或代办人携身份证明及《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备案回执单》到就诊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
(2)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代办人须提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
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并将参保人的申办材料交医疗机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存档备查。
参保人在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转诊(院)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持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出具《转院备案表》和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3)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
①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入院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等手续。
②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直接住院并在出院90日内申请零星报销。
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4)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明确复诊医嘱的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后复诊申请表》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并按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处理。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发生符合复诊条件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5)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办理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办理报备手续的,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出院90日内申请补办。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参保人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备齐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备注:以上几种情况,可以代办,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待遇报销标准:
1、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注:三类医院因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2、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按以下比例支付:
(1)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住院,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3)参保人未经本款(1)(2)流程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4)参保人未经本款(1)(2)流程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3、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4、参保人非因急诊、抢救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五区异就医报销指南: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
(二)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费用后,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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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
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代办人须提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
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并将参保人的申办材料交医疗机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存档备查。
参保人在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转诊(院)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或需再次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持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在入院后凭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2、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一)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二)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三)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资料: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
住院提供: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门(急)诊抢救死亡的提供门(急)诊病历原件或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
门特(门慢)提供: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四)因医保系统问题等原因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须提供《非即时结算表》,新生儿在中途参保前住院的除外。
(五)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须提供《佛山市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就医审核表》。
(六)在未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须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按市外未定级医院核报。
(七)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保人超时申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须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才予办理核报。
五区异就医报销指南: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参保费用
2017年缴费标准为1155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62元,财政补贴693元。按人群区分为:
(一)2016社保年度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462-(318÷2)=303元/人;
(二)2017年1月起新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462元/人。
年度申报地点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保缴费时间2017年度禅城医疗保险调整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
2017年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材料2017禅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停保办理材料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关于开展2017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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