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办理流程/佛山收养登记办理材料
我国对收养有完善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国内外的爱心人士办理收养登记提供了便捷的条件。那么,台湾居民在佛山应该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收养条件- 收养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 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 被收养人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市、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 2
受理申请
市、区民政部门核验材料,受理申请;
- 3
审批材料
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 4
办理结果
市、区民政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250元。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
1、送养人的申请书;
2、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3、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派出所或者公证处出具的送养人、被收养人、收养人三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
5、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6、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社会弃婴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弃婴检拾地的派出所出具检拾弃婴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有效证明;
3、弃婴公告证明;
4、收养人提供经常居住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情况证明;
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7、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检拾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检拾弃婴证明;
3、福利机构应当出具弃婴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写明接收时间、地点、接收人、身体状况、如何处理等)、抚养过程(成长报告)简介、与收养人签订的协议书、院长身份证复印件、院长签名的送养证明书;
4、弃婴(童)公告证明;
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7、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意见;
3、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4、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5、送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有效证明;
(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6、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7、收养人的申请书;
8、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9、收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10、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1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1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我国对收养有完善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国内外的爱心人士办理收养登记提供了便捷的条件。那么在佛山市,澳门居民应该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收养条件- 收养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 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 被收养人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
- 通行证/回乡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原件。
- 其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出具的《收养能力评估证明书》。
-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市、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 2
受理申请
市、区民政部门核验材料,受理申请;
- 3
审批材料
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 4
办理结果
市、区民政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250元。
收养程序主要内容:
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在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佛山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开具地址:
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建设银行旁边),电话:82028880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办证中心东座一楼,电话:22835526
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48座铺位,电话:86258192
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电话:88823630
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电话:87700595
未婚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买房开的单身证明都是有效期15天,所以最好在临近使用时去开,以免失效。
未婚证明用途
买房买车贷款、户口迁移、出国、低保、申请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津贴、入职、相亲等等,大多涉及产权变动的,例如财产赠与、转让、继承等等,都要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
为什么要开具未婚证明?
大部分人开具这个证明是为了买房、办理银行贷款需要,有些时候是工作单位需要开具,当然涉外婚姻、出国、继承财产类活动也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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