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里水镇保障房申请对象/南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和顺保障房(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529.9平方米,共2栋套间型住宅,其中1号楼25层高,2号楼27层高,总建筑面积21901.35平方米,共514套住房。住宅户型为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每套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内设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小区值班室、简易车棚等配套设施。
面向群体:
1.里水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3.在里水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4.在里水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根据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分数线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佛山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桂城街道C13公租房项目简介
C13街区公租房项目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投资开发建设,建设用地总面积3464.4平方米,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出让(划拨)建设用地。项目分两栋同时建设,总建筑为面积8936.28平方米,分为第一、第二座,层数地上6层,总投资约2000万元,共建设公租房150套,套内面积约为32平方米至50平方米,以一房一厅为主,配置少量的一厅两房户型,主要为解决桂城街道符合公共租房条件对象的过渡性居住需要。
桂城瀚天科技城B2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简介
桂城瀚天科技城B2区公租房项目座落于桂城街道瀚天科技城A区南面,层高9层,其中一到三层为商业及办公区,四到九层为电梯公租房,为桂城街道办事处租赁社会投资项目。瀚天科技城B2区公租房为1、2、3号楼共有公租房488套,户型多以单间(约40平方米)为主,配有少量的一厅一房(约75平方米)、一厅两房(约80平方米)。该项目租赁对象主要为解决瀚天科技城进驻企业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桂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对象。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全家在我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外来务工人员首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或在租赁期内办理了落户手续的,按本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申请审核。
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向工作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三)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证明;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计生证明、结婚证;
(五)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本地完税证明;
(六)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七)诚信承诺书;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单独申请或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共同申请合租。
(一)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应当具有南海区户籍,并在桂城工作。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共同居住(提供居住证明);
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或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区户籍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或其他政府优惠购房政策。
南海区同一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三代共同居住的,已婚(离异)二代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作为一个家庭另外申请。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孤儿或家庭内年满30周岁但未满7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单独申请。
(二)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具有佛山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7年;
3.在南海区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桂城街道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
(三)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确认的引进人才;
②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③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证明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桂城街道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共同居住。
(四)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南海区居住;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在桂城街道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事个体工商业、自由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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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填表: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回所在的社区居委会。
3、审核和公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终审,并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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