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21-2023年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辅助项目采购意向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拟采购2021-2023年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辅助项目,现将该项目向社会公示,欢迎相关公司参加,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 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服务单位要求 |
控制金额 (万元) |
1 |
2021-2023年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辅助项目 |
1.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中转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技术指导、规范管理、政策宣传等辅助性事务。对服务范围企业的危废产生、存储、运输、处置规范性和危废台账、固废管理平台操作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开展危险废物风险核查工作,并形成登记报告。(每月现场检查企业不少于50家,检查名单由采购人提供) 2.在禅城辖区发生涉危险废物的突发环境事件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开展禅城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相关工作。 4.合同期2年。 |
1.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硬件能力(报价方案中明确完成本采购项目人员、车辆等配备及开展工作计划); 2.负责本采购项目的团队中有1名以上具有环保领域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且团队所有成员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3.承诺中选后负责本采购项目的团队在禅城辖区或周边五公里内设置办事点。 |
90万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
★供应商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注册并有相关资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3楼
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0757-83032827
邮 箱:gyx@chancheng.gov.cn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资料(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报价文件、合同样版、公司简介、业绩材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后致电联系人确认),并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为加强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本次检查的4家代理记账机构,分别是:佛山鼎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穗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炯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臻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检查发现4家机构基本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通过对4家代理记账机构的部分服务对象进行随机调查,普遍反映代理记账机构代账水平较高,服务态度较好,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强制代账等不良问题,总体情况较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重点检查4家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佛山市炯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专职会计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的条件,该公司目前已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佛山市臻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1名专职会计从业人员未完成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4家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的会计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如:会计财务报告缺少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等,除已经注销的佛山市炯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余3家机构都基本完成了整改。
(四)4家机构为客户记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的情形。如:原始凭证无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无单位领导人审批签名或盖章,会计记账凭证是根据未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未记录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未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且未提供会计账簿;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制表人、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三、建议意见
一是坚持持证、守法、诚信为本的执业操守,营造代理记账行业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坚决抵制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强制代账等不良行为,营造代理记账行业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以查促改,确保财政部门代理记账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到位。
@三水街坊
今天有好消息
新图书馆将于12月底试运行
11月3日
“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发布《全民搬新馆计划》公告
事关广大读者借书、还书问题
↓↓↓
公告内容显示,11月4日到11月15日期间,到三水区图书馆旧馆借阅图书,并于新馆启用后至2022年1月31日前将图书归还到新馆,即视为参与本次搬迁工作。此外,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如产生滞纳金,将统一免除。
值得一提的是,三水区图书馆将在新馆启用后为参与本次活动的市民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注意
新馆启用已进入倒计时
2021年11月15日起
三水区图书馆旧馆将关闭馆内场室
设立“只还不借”的临时还书点
新图书馆将在12月底试运行
具体开放时间请留意最新公告
三水区新图书馆效果图。
三水区文化中心位于三水新城,集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科技馆等诸多场馆于一体。三水区档案馆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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